发布文号: 民函[2005]2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05年是民政部确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一年来,各地在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培育和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扩大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影响,提高了社会公信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27号)要求,民政部决定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民政部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及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奖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先进单位数量 组织奖数量
北 京 10 1
天 津 7 1
河 北 13 1
山 西 6 1
内蒙古 6 1
辽 宁 13(含大连3) 1
吉 林 8 1
黑龙江 10 1
上 海 12 2
江 苏 14 2
浙 江 22(含宁波3) 3
安 徽 8 1
福 建 7(含厦门1) 1
江 西 9 1
山 东 26(含青岛5) 3
河 南 13 1
湖 北 10 1
湖 南 9 1
广 东 20(含深圳2) 2
广 西 9 1
海 南 3 1
重 庆 7 1
四 川 18 1
贵 州 5 1
云 南 5 1
西 藏 1 1
陕 西 9 1
甘 肃 6 1
青 海 3 1
宁 夏 3 1
新 疆 6 2
新疆兵团 2 1
附件2: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 位 名 称
住 所
业务主管单位
成立时间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网 址 电子邮箱
主要事迹
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附件3: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组织奖推荐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人
主要事迹
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意见 (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