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岛海战发生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7月25日)清晨,日本海军在朝鲜牙山湾口丰岛西南海域袭击中国海军舰船的一次海战 。这是一次日本首先挑起的战役,并因此清朝与日本正式宣战。
战争经过
「济远」和「广乙」两艘中国军舰在完成护送清军在朝鲜牙山登陆后,离牙山返航,在朝鲜丰岛海面,遇上日本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吉野」、「浪速」及「秋津洲」这三艘以高航速和高射速为特征的军舰。
7时20分,第一游击队望见「济远」和「广乙」两舰,即时下战斗命令。7时45分,第一游击队旗舰「吉野」首先开炮:这是日本在甲午战争不宣而战的开始。中国军舰随后还击,两军展开激烈炮战。日本军舰在吨位、火炮、时速方面,较中国军舰占较大优势。福建船政局自制炮舰「广乙」受重伤,无法发射鱼雷,船身倾斜,于是退出战斗,在朝鲜十八岛附近搁浅,纵火自焚。「济远」舰在接战初始就有了伤亡,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的管带方伯谦立刻怯阵,没有取得较大战果就开始逃跑。
8时30分,「济远」舰全速向西撤退。日舰猛追,「济远」舰悬起白旗。日舰追近,「济远」舰又加挂日本海军旗。「浪速」舰发出信号勒令「济远」舰立即停轮。
此时载有第二波増援朝鲜清军并悬挂英国国旗的「高升」号商轮和满载军械的「操江」舰驶来。日军三舰见「高升」号与「操江」舰,立即以「浪速」舰拦截「高升」号,以「秋津洲」舰拦截「操江」舰。「济远」舰藉机西撤,日舰以时速22.5节的「吉野」号穷追「济远」舰不舍,「济远」舰抛下「高升」号而走,并发尾炮攻击「吉野」号。
「济远」舰驶抵威海,在《航海日志》中捏造战果:「击死倭提督并官弁数十人,彼知难以抵御,故挂我国龙旗而奔」。而后丁汝昌误报「济远」舰击沉「吉野」号。事实上「吉野」丝毫未损,无恙而归。真的悲惨的是「高升」号运兵船!「高升」号被「浪速」击沉,殉难者达七百余人。「操江」舰也被俘虏。
丰岛海战成为了甲午战争的重要导火索。8月1日,中日两国同时向对方宣战。
日本媒体报道
东京《时事新报》在1894年7月29日报道:"日清两国于是开战,清舰首先发炮,我舰应战","昨晨自釜山到达之电报,所传一大快报称:二十五日上午七十于丰岛附近,由于清国军舰向我发炮挑战,我军舰还击应战,击沉清军一千五百人乘坐之运送船一艘,捕获清军舰'操江','济远'向清国,'广乙'向朝鲜西岸逃遁。"
评价
根据《近世帝国海军史要》描述,此前,日本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吉野"、"浪速"、"秋津洲"三舰在前一日,即7月24日下午离开主力舰队,并计划在7月25日清晨,在丰岛海面与通报舰"八重山"舰及旧式巡洋舰"武藏"舰会合。但是并没有如期发现上述二舰。在搜索二舰的时候,约上午6时间许,发现了两缕烟柱,即从牙山归航的"济远"舰和"广乙"舰。第一游击队加大航速向二舰接近。 防护巡洋舰吉野大日本帝国海军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 巡洋舰"吉野"、"浪速"、"秋津洲"。
平壤。8月1日,中日双方正式宣战。
中方认为日本不宣而战,袭击中国租用外轮,违反"国际法"。日方则以"浪速"舰长东乡平八郎的报告,及为英国船长T. R. Galsworthy的证言为依据,指出日本对运载作战人员的"高升"号及战争物资的"操江"舰的做法符合"战时国际法",即可以根据需要予以拦截、检查、俘获甚至击沉。
关键分歧在于双方对开战问题的观点不一致。中方认为,在没有正式宣战之前则不为开战状态,应遵循"国际法"中关于中立国船只保护的规定。而日方认为,既然爆发军事冲突,即适用"战时国际法",而且"高升"号运载的是交战国的军队,属于敌对行为,所以不应作为中立国船对待。
中方清政府希望借"'高升'号事件"将英国拖入战争。而英国政府考虑自身利益,不希望韩国经由清廷之手,最终转入当时实力强大的俄国手中,所以在朝野一度抗议声后,转而支持日方立场。此外,日方的公关也对英国舆论起了不小的影响。
丰岛海战的疑点不在于单纯的"'高升'号事件"。事实上,由于此次海战是双方承认的甲午战争开始的起点。那么,究竟是哪一方先不宣而战的成为了问题的关键。如果是中方清军首先开炮,那么即使之后日方对"高升"号、"操江"号的措施过当,中方的立场也难以稳固。而如果是日方首先开炮,那么不但不宣而战的责任在于日方,而且一系列事件被视为蓄谋也无可驳辩其可能性。如果责任在于日方,那么即使对"高升"号的做法符合"战时国际法",也难以维系其自身行为的正当性。
然而,由于没有第三方的证言,所以也许永远无法知道开战的时刻事件发生的顺序。只有新的证据出现,才可能真正了解这一系列悲剧的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