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名制实施后个人外汇现汇账户更名问题的批复

2020年07月17日1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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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发布文号: 银办函[2001]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实施后有关外汇现汇账户更名问题的请示》(上海银发[2000]7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个人外汇现汇存款到期转存时更名的处理,按《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 十 条和总行《关于〈个人存款实名制〉施行后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银发[2000]126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