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申请修改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原姚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历下政字〔2008〕29号)、《关于对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请示》(市中政〔2008〕13号)、《关于局部修改大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天政〔2008〕28号)、《关于我区郭店镇、柳埠镇、彩石镇、港沟镇、孙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济历城政地〔2008〕8号)、《关于调整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归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长政〔2008〕20号)、《关于局部调整圣井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章政地〔2008〕2号)、《关于调整济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阳政地〔2008〕22号)、《关于局部修改平阴镇、安城乡等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平政地〔2008〕41号)、《关于局部修改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2008〕6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局部修改章丘市等九县(市、区)部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鲁政土字〔2008〕421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原姚家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43.1266公顷,其中农用地42.2213公顷(耕地26.8664公顷),未利用地0.9053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龙洞街道办事处孟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8832公顷、园地0.0908公顷、林地0.769公顷,龙洞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6.0638公顷、园地9.0473公顷、林地0.0111公顷、未利用地0.323公顷,老石沟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7.2465公顷、园地1.4607公顷、林地2.5314公顷、未利用地0.3795公顷,西蒋峪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4866公顷、园地0.343公顷、林地0.3319公顷,中井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1863公顷、林地0.7697公顷、未利用地0.2028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二、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原十六里河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0.7467公顷,其中农用地0.7467公顷(耕地0.7467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原规划一般农田0.7467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三、天桥区大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6.63公顷,其中农用地6.63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大桥镇大王村原规划其他农用地5.33公顷,杏元店村原规划林地1.3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四、历城区郭店镇、港沟镇、彩石镇等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34.2043公顷,其中农用地32.2396公顷(耕地28.5296公顷),未利用地1.9647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郭店镇耿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50公顷;彩石镇西彩石六村原规划未利用地0.7318公顷,东彩石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2139公顷、未利用地0.2588公顷;港沟镇东邢村东一般农田14.6699公顷,港沟村西南原规划一般农田10.1763公顷、园地2.3933公顷、林地1.3167公顷、未利用地0.8522公顷;孙村镇东港沟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1345公顷、未利用地0.1219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五、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原崮山镇,下同)、归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5.7076公顷,其中农用地2.7405公顷,未利用地2.9671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北孙社区原规划林地0.1784公顷、未利用地0.2916公顷;归德镇岗辛村原规划园地2.3607公顷、林地0.0971公顷、其他农用地0.1043公顷、未利用地2.6755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六、章丘市圣井街道办事处(原圣井镇,下同)、官庄乡等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81.6436公顷,其中农用地70.7895公顷(耕地22.7836公顷),未利用地10.8541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圣井街道办事处南罗村原规划一般农田4公顷、园地13.0679公顷、未利用地1.1254公顷,陈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5333公顷;官庄乡官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33公顷,养军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6667公顷;双山街道办事处(原明水镇)西琅沟村原规划园地18公顷,双山街道办事处(原旭升乡)东沟头村东原规划一般农田5.3333公顷、园地16.938公顷、未利用地4.3954公顷,三涧溪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4666公顷;高官寨镇火石村原规划未利用地5.3333公顷;水寨镇水南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4504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七、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原济阳镇,下同)、济阳街道办事处(原济阳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46.2161公顷,其中农用地31.2087公顷(耕地13.3099公顷),未利用地15.0074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西八里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6.6597公顷、园地2.5097公顷、其他农用地0.5612公顷,尚家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2.2591公顷、其他农用地0.4541公顷、未利用地1.6261公顷,马家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4.1191公顷、园地3.7130公顷、其他农用地0.8501公顷,于谦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0.2720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7公顷,菅家居委会原规划园地3.2393公顷、其他农用地1.5775公顷、未利用地2.2705公顷,马店居委会原规划园地1.6516公顷、其他农用地0.3217公顷、未利用地2.1408公顷;济阳街道办事处原规划林地2.8568公顷、其他农用地0.41234公顷,金家居委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0.0137公顷、未利用地8.9700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八、平阴县平阴镇、安城乡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20.0167公顷,其中农用地19.3407公顷(其中耕地3.7846公顷),未利用地0.676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平阴镇北山西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0.21公顷、未利用地0.1525公顷,尹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6511公顷、其他农用地0.1577公顷,大佛寺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3595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1公顷,东蛮子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5383公顷、园地9.87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23公顷,西蛮子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0257公顷、其他农用地0.0869公顷;安城乡西土寨村原规划园地3.8759公顷;玫瑰镇野仙沟村原规划未利用地0.5235公顷;东阿镇南市村原规划园地1.0222公顷;孔村镇孔村原规划园地0.4182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九、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原商河镇,下同)、贾庄镇、孙集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116.3365公顷,其中农用地54.3465公顷(其中耕地20公顷),未利用地61.99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西八里村原规划一般农田9.3300公顷、其他农用地10.1782公顷、未利用地14.6700公顷,幸福湖居民委员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1.1400公顷、未利用地22.8000公顷,柳行居民委员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0.1210公顷、未利用地2.4200公顷,公园居民委员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0.2957公顷、未利用地5.9133公顷,东八里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00公顷、其他农用地0.6700公顷、未利用地12.1500公顷,侯家坊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3400公顷、其他农用地10.4049公顷、未利用地1.3700公顷;贾庄镇万坊村原规划一般农田6.0000公顷、其他农用地11.5367公顷;孙集乡小郭家村原规划未利用地2.6667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上述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耕地保护率不降低,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土地。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发布文号: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申请修改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原姚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历下政字〔2008〕29号)、《关于对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兴隆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请示》(市中政〔2008〕13号)、《关于局部修改大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天政〔2008〕28号)、《关于我区郭店镇、柳埠镇、彩石镇、港沟镇、孙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济历城政地〔2008〕8号)、《关于调整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归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长政〔2008〕20号)、《关于局部调整圣井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章政地〔2008〕2号)、《关于调整济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济阳政地〔2008〕22号)、《关于局部修改平阴镇、安城乡等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平政地〔2008〕41号)、《关于局部修改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等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2008〕6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局部修改章丘市等九县(市、区)部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鲁政土字〔2008〕421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原姚家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43.1266公顷,其中农用地42.2213公顷(耕地26.8664公顷),未利用地0.9053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龙洞街道办事处孟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8832公顷、园地0.0908公顷、林地0.769公顷,龙洞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6.0638公顷、园地9.0473公顷、林地0.0111公顷、未利用地0.323公顷,老石沟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7.2465公顷、园地1.4607公顷、林地2.5314公顷、未利用地0.3795公顷,西蒋峪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4866公顷、园地0.343公顷、林地0.3319公顷,中井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1863公顷、林地0.7697公顷、未利用地0.2028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二、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原十六里河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0.7467公顷,其中农用地0.7467公顷(耕地0.7467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原规划一般农田0.7467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三、天桥区大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6.63公顷,其中农用地6.63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大桥镇大王村原规划其他农用地5.33公顷,杏元店村原规划林地1.3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四、历城区郭店镇、港沟镇、彩石镇等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34.2043公顷,其中农用地32.2396公顷(耕地28.5296公顷),未利用地1.9647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郭店镇耿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50公顷;彩石镇西彩石六村原规划未利用地0.7318公顷,东彩石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2139公顷、未利用地0.2588公顷;港沟镇东邢村东一般农田14.6699公顷,港沟村西南原规划一般农田10.1763公顷、园地2.3933公顷、林地1.3167公顷、未利用地0.8522公顷;孙村镇东港沟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1345公顷、未利用地0.1219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五、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原崮山镇,下同)、归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5.7076公顷,其中农用地2.7405公顷,未利用地2.9671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北孙社区原规划林地0.1784公顷、未利用地0.2916公顷;归德镇岗辛村原规划园地2.3607公顷、林地0.0971公顷、其他农用地0.1043公顷、未利用地2.6755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六、章丘市圣井街道办事处(原圣井镇,下同)、官庄乡等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81.6436公顷,其中农用地70.7895公顷(耕地22.7836公顷),未利用地10.8541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圣井街道办事处南罗村原规划一般农田4公顷、园地13.0679公顷、未利用地1.1254公顷,陈家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5333公顷;官庄乡官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33公顷,养军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6667公顷;双山街道办事处(原明水镇)西琅沟村原规划园地18公顷,双山街道办事处(原旭升乡)东沟头村东原规划一般农田5.3333公顷、园地16.938公顷、未利用地4.3954公顷,三涧溪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4666公顷;高官寨镇火石村原规划未利用地5.3333公顷;水寨镇水南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4504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七、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原济阳镇,下同)、济阳街道办事处(原济阳镇,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46.2161公顷,其中农用地31.2087公顷(耕地13.3099公顷),未利用地15.0074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西八里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6.6597公顷、园地2.5097公顷、其他农用地0.5612公顷,尚家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2.2591公顷、其他农用地0.4541公顷、未利用地1.6261公顷,马家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4.1191公顷、园地3.7130公顷、其他农用地0.8501公顷,于谦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0.2720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7公顷,菅家居委会原规划园地3.2393公顷、其他农用地1.5775公顷、未利用地2.2705公顷,马店居委会原规划园地1.6516公顷、其他农用地0.3217公顷、未利用地2.1408公顷;济阳街道办事处原规划林地2.8568公顷、其他农用地0.41234公顷,金家居委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0.0137公顷、未利用地8.9700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八、平阴县平阴镇、安城乡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20.0167公顷,其中农用地19.3407公顷(其中耕地3.7846公顷),未利用地0.676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平阴镇北山西居委会原规划一般农田0.21公顷、未利用地0.1525公顷,尹庄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6511公顷、其他农用地0.1577公顷,大佛寺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3595公顷、其他农用地0.0871公顷,东蛮子村原规划一般农田0.5383公顷、园地9.87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23公顷,西蛮子村原规划一般农田2.0257公顷、其他农用地0.0869公顷;安城乡西土寨村原规划园地3.8759公顷;玫瑰镇野仙沟村原规划未利用地0.5235公顷;东阿镇南市村原规划园地1.0222公顷;孔村镇孔村原规划园地0.4182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九、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原商河镇,下同)、贾庄镇、孙集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总面积116.3365公顷,其中农用地54.3465公顷(其中耕地20公顷),未利用地61.99公顷。具体调整范围:将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西八里村原规划一般农田9.3300公顷、其他农用地10.1782公顷、未利用地14.6700公顷,幸福湖居民委员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1.1400公顷、未利用地22.8000公顷,柳行居民委员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0.1210公顷、未利用地2.4200公顷,公园居民委员会原规划其他农用地0.2957公顷、未利用地5.9133公顷,东八里村原规划一般农田3.3300公顷、其他农用地0.6700公顷、未利用地12.1500公顷,侯家坊村原规划一般农田1.3400公顷、其他农用地10.4049公顷、未利用地1.3700公顷;贾庄镇万坊村原规划一般农田6.0000公顷、其他农用地11.5367公顷;孙集乡小郭家村原规划未利用地2.6667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上述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耕地保护率不降低,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土地。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