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六盘水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0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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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市府办发[2008]45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消防支队拟定的《六盘水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六盘水市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市农村防火工作基础设施欠账多、防控体系薄弱、农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差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保护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保持农村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坚持统筹发展、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力提升我市农村火灾防控能力,为构建平安凉都、和谐凉都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农村消防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0年底,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有效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普遍提高,全市村寨基本达到《贵州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要求。
远期目标:到2012年底,农村消防组织机构健全,开展工作情况正常有序,农村群众普遍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及疏散逃生能力,全市村寨达到《贵州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主要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工作阶段(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重点抓好3到5个试点村寨的消防工作,积累经验,为下阶段全面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展开阶段(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按时限要求确保全市农村消防“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半年的时间,巩固各阶段的工作成果,同时集中精力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的一些遗留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一)坚持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各涉农部门积极配合,点面结合,多角度、多层次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召开涉农部门消防联席会议,将涉农、支农项目与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消防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各部门之间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见附表),加强联动,整合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类项目建设要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大对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质量
各级政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消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中,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同时要严格进行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市人民政府将在年底的社会消防目标考核中,对各县、特区、区农村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全市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严格按要求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消防工作是关系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该项工作抓紧抓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办、市农发办、市扶贫办、市烟草局、市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全市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农村消防日常工作。
(二)落实保障、严格奖惩。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消防工作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农村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措施,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在开展农村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宣传动员工作。在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确保配套实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农村工作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