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市、县(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检查和调研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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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国家保密局
发布文号: 辽保办[2008]4号
各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保密局:
为加强市、县(区)党政机关的保密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党政机关保密管理暂行办法》(辽委办发[2007]26号),切实提高市、县(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省委保密委员会决定于今年7月中旬开始,对市、县(区)党政机关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调研的主要内容
市直党政机关检查的重点:在连续两年开展对市直机关保密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中央保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省委保密委员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涉密文件的管理(登记、使用、保管、销毁、复印、传真等);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与防护;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对外网站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以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中期落实情况等方面。
县(区)党政机关检查和调研的重点: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保密组织机关建设;保密规章制度建设;涉密人员教育和管理;涉密文件的管理(登记、使用、保管、销毁、复印、传真等);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对外网站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以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中期落实情况等方面。通过调研,重点了解县(区)党政机关的保密工作现状;保密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本地区、本部门保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原因以及加强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为确保检查和调研工作顺利进行,由省国家保密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各市选择1-2家市直重点单位、1县、1区(县、区各选择2个单位),检查时间为4天左右。检查工作分四个步骤: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检单位保密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以书面材料为主)。
(二)保密基础检查。主要查阅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各项保密管理台帐;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反映保密工作的文档资料;涉密文件管理(登记、使用、保管、销毁、复印、传真等)。
(三)现场技术检查。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主要是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和网站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情况。
(四)反馈意见。对检查情况进行评议,现场向被检单位进行反馈,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检查的要求
此次检查,既是对前两年市直党政机关开展保密检查工作的验收,也是对保密工作的一次调研。各市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心部署、认真准备,确保检查和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检查具体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辽宁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国家保密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