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0]25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广播电视厅《关于按期完成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四月十日
关于按期完成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的意见
我省的村村通广播电视(以下简称“村村通”)工作,截止1999年12月底已完成总任务的55.8%,进展较为顺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各地的“村村通”进度很不平衡;二是“村村通”工程的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差异较大;三是省扶贫办给贫困县下达的“村村通”专项补助资金返回率较低。
目前,全省仍有3000多个广播电视盲村,且大部分集中在偏远、贫困、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村村通”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为确保在200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的“村村通”任务,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村村通”的认识,不断加大“村村通”的工作力度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村村通”的重要性,不仅要把“村村通”列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而且要把“村村通”作为脱贫致富,实现省委提出的“五项创新,三个提高”的基础性工程来抓。
(一)继续加大对“村村通”的领导力度。各地要尽快成立“村村通”领导组,并切实担负起对“村村通”工作的领导。
(二)继续加大对“村村通”的宣传力度。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抽调专人临时成立“村村通”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优势,及时宣传和报道本地的“村村通”情况。
(三)切实加大对“村村通”工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对“村村通”任务完成较差的地、县、乡由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定期检查、分类指导。
(四)不断加大“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力度。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本系统的技术人才优势,组建较为强大的施工队伍,精心施工,加快工程进度。
(五)对已经完成“村村通”任务的地、县要按省广播电视厅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进一步规范乡、村广播电视站(室)的维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天天通、长期通。
二、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和补助资金,保证“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一)根据国家计委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有关精神,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的“村村通”所需资金主要由国家和省来补助,非贫困县的“村村通”所需资金主要由地(市)、县来补助,不足部分由乡、村自筹解决。因此,各地必须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并要尽快到位。
(二)省扶贫办给贫困县下达的“村村通”专项补助资金要尽快返回省广播电视厅“村村通”专户,以便通过政府采购形式集中购置“村村通”设备。
三、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保证我省“村村通”任务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的“村村通”工作,省广播电视厅“村村通”领导组,除对任务完成较差的几个地(市)实行分片包干外,已决定于2000年4月中旬在武乡县召开全省“村村通”现场会,推广长治市及武乡县、壶关县等地的“村村通”经验,并决定在年底召开全省村村通广播电视总结表彰会。现场会之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200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我省的“村村通”任务。在此期间,省广播电视厅将派督查组赴各地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并向全省定期公布各地的“村村通”进展情况。对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地(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对任务完成好的地(市)、县予以表彰。
省广播电视厅
200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