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外汇交易分中心管理的函

2020年07月20日11: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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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近来,我们发现个别外汇交易分中心以发文形式向所在地会员下达外汇交易量计划指标,这一作法违背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已纠正了有关分中心的错误行为。为防止类似问题在其他分中心发生,请你中心按下列要求通知各分中心,以确保银行结售汇体制、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运行:
一、各外汇交易分中心是外汇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超范围从事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任何业务。

二、各外汇交易分中心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会员入市交易,不得下达交易量指标或提出类似要求。

三、各外汇交易分中心不得自行制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相违背的有关外汇交易规章、规定。

四、对违反外汇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会员,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