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不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财产分割约定,其约定无效。”由此可见,借以离婚逃避夫妻债务的手段根本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四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