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0年07月14日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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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