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抓住重点 突出主动 切实做好督查工作
今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在督查室XX年工作总结上批示:“过去的一年,督查工作抓得不错。抓督查是抓落实的一种有效形式。抓督查要抓重点,要主动督查,通过督查发现正反典型,予以总结、通报,以促进落实。当然也要注意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的及时处理,以利于社会稳定。”这一批示是今年做好自治区党委督查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学习贯彻这个批示的精神,切实抓好督查工作,我认为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抓好重点 党委的工作千头万绪,督查队伍的力量有限,所有的工作都靠督查部门去抓落实,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所以,必须抓好重点。能不能抓好重点,关键是要在工作中把握重点,突出重点,保证重点。应该说,各级党委每年的重点工作是比较明确的,但对于督查工作来说,仍然存在一个如何把握的问题。据统计,XX年、XX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的总体工作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占60%左右,决策督查、督查调研等占40%左右。专项督查是领导同志专门批办的事情,尽管有些看上去可能不是大事,但它影响大局、事关大局,都应当认真做好。但是,由于专项督查的工作量比较大,也容易导致对有些重点工作督查力度的减弱。所以,我们在督查工作中,在完成专项督查的同时,一定要突出重点,保证重点。 抓重点工作的部署。从当前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来看,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中,最为突出的是两方面,一个是第一要务,一个是群众利益。第一要务就是抓好发展。自治区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内蒙古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发展,不加快发展,什么问题也谈不上。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在领导同志最关心、批办最多的是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领导同志都要亲自过问,认真批示,要求反馈。第一要务和群众利益,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检查必须做好。 抓重点地区的发展。内蒙古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在发展中不可能齐步走,必须抓好重点地区的发展。比如,去年在乌海市召开的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上,自治区领导同志提出乌海、阿拉善、鄂托克旗“小三角”的发展问题。这里人口少,人均收入高、城镇化水平高、工业化程度高,发展前景好、潜力大,只要充分发挥资源等优势,可以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类似抓重点地区发展、抓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正是我们抓落实的重要着力点。 抓重点环节的落实。这是衡量工作是否真正落实的重要手段。比如,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自治区领导用比较大的精力到社区调研,这是因为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很多政策要靠社区落实,社区是抓工作落实的一个关键环节,把这个环节抓好了,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才能进户到人。又比如,近几年来,自治区领导下基层调研,主要是到现场调研,看项目落地了没有,投资到位了没有。这是衡量一个地区有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一个重点环节。再比如,包头市XX年、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9216元和11509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236元和2293元,位居全区前列。去年自治区领导到包头调研,详细了解了城镇居民储蓄、个人收入所得税收缴和机关事业人员增资等情况。这些情况是衡量城镇居民收入增加的关键环节。还比如,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方面,自治区领导同志特别关心两件事情,一是空气质量,二是饮水质量。这是生活中人人不可缺少的条件,也是衡量群众生活质量高低最基本的要素。群众生活质量提高了没有,就要看这些重点环节的工作落实了没有。 总之,重点部署、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是领导同志的关注点,也是督查工作的着力点。我们要围绕这些重点,切实抓好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