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中纪委会议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突出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权力之所以成为腐败的土壤,是因为它没有被制度所制约,或者说有制度制约它,但是只是一个空壳,根本罩不住权力贪婪的爪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既有发展自己能力的空间,又不会让它变成绝对的权力,不会让掌握它的人滋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想法。打中了腐败这条毒蛇的七寸!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范文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1月22日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
习主席谈到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谈到作风:提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谈到权力运行: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权力运行问题,习主席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习主席这些高瞻远瞩的论断,对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改进党的作风、树立党的形象具有深远的意义。腐败是党的肌体内的毒瘤,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与腐败水火不相容。要从思想根源、体制机制设置以及监管等方面找准腐败的症结,这样才能对症下猛药,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笼子是什么?是制度。用制度编造成严密牢固的笼子,使权力这头猛兽无法出笼“滥用权力”,则腐败可治。这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证明。
如果不讳言事实,不能不承认我们的许多制度并未起到应有效果,并没有把权力关进笼子,从而使权力拥有者具有相当巨大的活动空间和能量,从而得以从容自在地兜售权力巧取豪夺。而这正是至今我国反腐斗争成效欠彰的最重要原因。结论必然也只能是一个:遏制腐败的最好办法是能管住权力,使权力被“驯服”。而这能管住权力,使权力被“驯服”的“法宝”则是有效的制度。迄今为止的我国反腐斗争,恰恰就在这一点上做得很不够,以致处于现行状态。
要尽快消除“国情”、“特色”等疑虑,冲破既得利益者设置的阻力,从实际出发,对现行有关制度进行审视,反思,进一步予以改良改革完善。
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人的坏念头受到抑制,而坏的制度会让人的好愿望四处碰壁。然而,制度是人创造的,制度更是靠人去维护的。我国在反腐问题上是有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但是为什么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无非是有这么几点: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反腐无法纳入法制化制度化;二是人情大于和高于法律和制度,在法律制度面前无法体现人人平等;三是掌握法律、制度的人本身也不干净,打铁自身不硬,锤子怎么落得下去打得准?
制度建设的根本内容就是重法制,轻人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法学家孟德斯鸠有个著名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当下,如何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一是在立法上制定和完善让权力只能在阳光下运作的法律法规; 二是政务完全公开透明.这方面要向在香港政府看齐。三是完善“党管干部”的制度,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人事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约束有力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四是重视社团和民间的反腐力量。反腐是全民意志,不能单纯指望职能部门,要把腐败言行置于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进行揭露、批判、监督,并且还要发动群众,长期持久地掀起一场人民反腐抗败的斗争。五是通过网络立法,鼓励和保护公民能有效利用网络反腐。虽然网络目前是否能作为纪检监察的有效工具还值得研究,但通过网络反腐与其他形式的反腐最大的区别就是透明度不同,网络能够使问题彻底暴光,如何保护公民能有效利用网络反腐,也是网络立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