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范文中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下面是情缘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1】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xx年全区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昨天下午,彭清华同志出席第一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局面不断巩固拓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做深做细做实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地生根。以上率下,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率先垂范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不断健全配套措施,强化调研督导、检查考核、问责追责。彭清华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队检查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集中约谈市、县党委书记;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下传导责任和压力。强化监督,立行立改。运用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自治区党委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巡视监督重点,开展设区市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工作,立项督查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发现突出问题98个,提出整改建议72条。严格问责,强化追究。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和核心,有责必问、问必到底,共对55个领导班子、261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全区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层层落实,推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坚持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加强纪律教育。在区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广泛解读中央最新精神;邀请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为全区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作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巡回宣讲;围绕“把纪律挺在前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等专题,在线访谈部分市、县、乡党委书记,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以案明纪。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厅级领导干部忏悔录》《严重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拍摄6部警示专题片,通报严重违纪厅处级领导干部案件14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改进执纪方式。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大起底,严格按照5类方式处置。全区共清理积压问题线索9515 件。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及时讲清问题、认识错误、纠偏改正,对反映问题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事实清楚的及时查处,实现从“仅盯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三)持续施压加力,毫不手软正风反腐。执纪审查突出纪律特点。围绕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深入分析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紧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土地整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利、收送“红包”礼金等共性问题,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各个环节,坚持用纪律尺子来衡量,用纪律语言来描述,充分体现执纪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1890件(次),立案6285件,结案59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51人,移送司法机关429人。严肃查处了陈秋华、黄华宽、唐成良、黄健、李阳通、梁振林、李仕庆、李小勇、黄元明、谢德强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全区立案数、纪律处分数同比分别上升48.7%、43.7%。一寸不让纠正“四风”。抓住重要节点,采用巡查、抽查、暗访多种方式,深挖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开展服刑人员党籍、工资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专项清理工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7人,通报典型案件195批次386起。严惩基层腐败行为。我区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国家给予很多惠民扶贫资金项目,但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基层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小官大贪等问题比较突出。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纪委牵头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民利的严重违纪问题。去年9—12月,全区共初核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4573件,立案1897件,处分2012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644人,移送司法机关204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发挥“利剑”作用,巡视震慑不断强化。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工作。巡视机构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拓展内容,加强力量,部署开展3轮巡视,共巡视122个单位党组织,实现了对设区市、县(市)和区直政府部门、区管企业巡视全覆盖。转变方式方法。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加快节奏,组建临时巡视组,有针对性地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开展专项巡视。对发现的问题综合施策,提出治标与治本的建议,形成巡视报告、问题线索专题报告、共性问题专题报告等各类报告160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和腐败问题,巡视监督见筋见骨、直指问题、越做越实。巡视共发现问题线索1520条,涉及区管干部的126条。强化协作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优先办理。自治区纪委机关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案件中,40%以上线索来自巡视。
(五)持续深化“三转”,履职能力显著提高。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自治区纪委在保持原有编制不变和人员不增情况下,撤并机构,增设第八纪检监察室,执纪监督人员增至112名,占机关行政编制的68%。市、县级纪委全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为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奠定了基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自治区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快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步伐,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自治区人大机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为实现派驻全覆盖创新了方法,探索了路径。强化教育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专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系统内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坚决查处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严重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了施锦东、罗迪阳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6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8人,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不强,只挂帅不出征,抓工作形式大于内容;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担当意识不强,追究责任瞻前顾后,光打雷不下雨,甚至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重视不够,专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落实“两个责任”层层递减;有的领导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够彻底,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律己不严,甚至执纪违纪。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自治区党委和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常委会坚持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总结提炼出了“遵循党章,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5点工作体会,深刻阐明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目标任务等重大问题,是做好新形势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深刻内涵,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高举监督执纪问责这个“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踩着不变步伐,以顽强毅力和不屈韧劲,一步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以正风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查处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等问题。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自治区党委和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搞非组织活动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全面压实责任。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巩固深化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失责必定追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落实党内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使问责形成制度。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情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定期报告追责情况,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使追责问责成为常态。
(三)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放松
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四种形态”既是理论创新,也是实践创新。实践“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任务不是轻了、而是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面对新任务、新常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工作理念、厘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案件,都要坚持纪在法前。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该谈话的谈话,该查处的查处,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更新观念,进一步树立纪委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做到小错批评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使监督无处不在,动辄则咎,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坚定决心和信心,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决不能用约谈代替执纪审查、用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要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持续形成震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对人、用对人,在实现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新成效。要严格遵守审查纪律,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纪律等,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由地上转入地下、从传统形式异化变种的“四风”问题,发现问题线索绝不放过。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各级纪委都要开通“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强化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效果,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今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各级纪委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推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今年6月后,专项工作继续作为县、乡纪委的主要工作任务,通过长期抓、抓长期,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使党的宗旨得到落实、执政基础得以稳固。
(四)坚持立德立规相统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以学习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在线访谈、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成果展览等活动,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加大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措施和过去五年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政策理论研究,为“十三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强化立根固本,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我区优秀廉政文化,汲取各地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廉洁修身的精华,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探索权力监督制约和行为规范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党风廉政相关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研究出台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巡视监督工作;探索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加强区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若干意见、加强区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加强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制度,有规不依、有章不循,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届内巡视全覆盖
聚焦突出问题。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实现届内巡视全覆盖,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要认真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加快完善符合我区特点的巡视制度,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当好反腐败“尖兵”。
深化探索创新。要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抓住个性、把握共性,实行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相结合,精准发现,重点突破,提高巡视节奏和效率。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专项巡视内容。继续采用“一托N”的办法,对自治区党委工作部门、高等院校、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上半年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对已巡视过的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杀个“回马枪”,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应付了事、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的坚决追究责任。
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我区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对我区巡视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巡视成果运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部门等在成果运用中的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机制。纪律检查要与巡视监督无缝对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处理,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
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对现有派驻机构进行优化整合,稳步推进自治区、市、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各项工作,选好配强派驻干部,做好调整工作衔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完善派驻机构改革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派驻机构要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要从问题线索抓起,延伸监督触角,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派驻纪检组组长要聚精会神做好纪检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情况。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纪审查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和处置反馈机制。研究制定设区市纪委向自治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实施意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落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形成反腐合力。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从严从实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职责上聚焦再聚焦。“三转”既是中央纪委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必然选择。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识上到位、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积极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等靠要思想,围绕“三转”方向和原则制定措施、建立机制,决不能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原地不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清退议事协调机构、改革派驻机构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三转”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真转、快转、转到位。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完善师资库,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者更要守纪”意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文化建设,活跃机关工作氛围。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转变作风,加强学习,多接地气,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履职本领,跟上形势发展需要。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做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
强化自我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机关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坚决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及时配强配齐专职监督工作人员,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对违规私存线索、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抓好纪委换届。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加强与上级纪委、同级党委组织部的联系,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切实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和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充实到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中来。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要进一步优化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坚持换届工作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切实抓好今年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促进换届工作开展。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辱使命,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确保我区“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纪委全会工作报告范文【2】
我代表中共河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总结20xx年全省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赵克志作了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和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纠正和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在严惩极少数的同时,更加注重管住大多数;在快查快结的同时,更加注重依纪依规;在强化震慑的同时,更加注重“不敢、不能、不想”的协调推进,扭转了“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局面,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由胶着状态向反腐败斗争正在取得压倒性态势转变。
(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行。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影响论”“拐点论”等种种杂音,省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切实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政治基础。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要位置,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增强忠诚于党、保持定力的理性自觉。对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新思想新部署,对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对“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及时跟进学习,认真研究部署,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应对挑战、推动实践。
经受重大政治考验,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周本顺、梁滨、景春华严重违纪问题,极大地损害了河北政治生态。尤其是周本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错误言行,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恶劣影响。在这一重大考验面前,省纪委常委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方面,客观冷静把握形势,以顽强坚定的意志,坚守纪检阵地,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决同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行作斗争,坚决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直面问题大胆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针对影响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实践,创造性地落实纪检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
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针对责任传导递减的问题,协助省委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厘清责任内容,明确问责情形和方式。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视监督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纠偏矫正,层层传导压力。推行“一案双查”,全年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586人,倒逼责任落实。
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针对反腐败协调不畅、责任不清的问题,及时调整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和规范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信息查询等机制。认真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全面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推进省直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和纪委领导干部提名考察制度改革。针对“派”的权威不够、“驻”的优势不强的问题,大胆突破瓶颈,制定《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将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及办案经费等,统一收归省纪委管理。在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和调整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制定设区市纪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管企业纪委和省属本科院校纪委正副书记(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
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针对县级纪委职能发散、战线过长等问题,以唐邢、衡水、廊坊3种模式开展试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统筹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派驻机构全覆盖和乡镇纪委建设,整合纪检力量,改革体制机制,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三)考核引导试点先行,积极探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途径。围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措施、创新推动,将严明纪律体现到纪检工作的全过程。
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突出副书记齐抓共管纪律审查工作,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为监督执纪综合协调部门,纪检监察室为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一线执纪部门,强化纪检监察室联系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直单位工作模式,实现了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切实发挥考核引领作用。聚焦纪律规矩,突出执纪特色,修订《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围绕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设计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调整考核系数,引导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政绩观、回归“原教旨”,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创新。围绕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抓起来、明起来、严起来,选取4个设区市、3个省直单位、省纪委机关10个室处和省委巡视办、3个巡视组开展试点,创新实践了一系列坚持纪律导向、强化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
拓展抓早抓小有效途径。规范和推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3种方式,省纪委共谈话函询省管干部132人,通过初核和谈话函询为218人澄清了问题。分3批对197名新提拔重用省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以张家口市、廊坊市为试点,根据巡视和日常监督情况拉出问题清单,组织市委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促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具体化。省市县三级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典型问题。省纪委网站发布案件信息83件,其中省本级27件;点名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52批、328起,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48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氛围。始终把解决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执纪失之于宽软问题作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考核引导和检查督导,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作用,组建查纠“四风”机动队,创新“互联网+监督”方式,执纪越来越严。发现顶风违纪、监管不力的,一寸不让、严肃处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3件,处理党员干部2794人,其中纪律处分2437人。
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三种人”为重点,用最坚决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严肃审查了郑雪碧、陈贵、周杰、古怀璞、陈学军等一批重大违纪问题。20xx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7783件(次),处置线索28979件,立案24285件,结案24056件,纪律处分26519人,其中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79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44人,同比分别增长140%、85.9%、28.5%。省纪委先后三轮直接向下交办问题线索695件,对查否的按5%比例进行复查,发现和纠正调查不实情况2件,并进行了严肃处理。11个设区市纪委立案141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33件,同比增长82.9%;省直派驻机构立案306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19件,同比增长183.3%。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990人。全省法院系统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144件、2024人。
集中整治“小官巨腐”。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城建、涉农资金和“村官”等10个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共排查问题线索9152件,初核7295件,立案6413件,纪律处分6313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1015件、100万元以上的190件、1000万元以上的31件。
积极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建立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全力实施“天网”行动,采取遣返、引渡、缉捕、劝返等措施,追回在逃人员28人,其中境外14人、境内14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8人、“百名红通”人员1人;出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归案率53%,在全国排名第2位。
(五)聚焦中心创新方式,巡视全覆盖工作提质提速。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紧扣“六项纪律”“四个着力”,创新方式、强化震慑,推进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先后4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五人小组”会专题研究,21次作出批示,亲自谋划、协调和督导重要事项。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10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省委巡视组由11个增至16个,勇于担当、剑指问题。被巡视党组织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狠抓整改。
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巡视节奏。推行巡视“一托N”、汇报“N合一”工作模式,突出小快灵,注重稳准狠。全年共完成巡视123个地方和单位,以及全省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已完成本届省委巡视任务的74%,对市县两级地方和省属国有企业实现巡视全覆盖。共发现问题线索5346件,是上年的3.2倍,涉及厅级干部135人、处级干部858人,已立案979人,纪律处分758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8人。
狠抓巡视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对53个地方和单位组织两轮回访,对整改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7份,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针对巡视高校发现的问题,督促全省高校举一反三、主动整改。针对巡视发现的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问题,正在谋划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六)坚持激励与严管并举,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认真组织学习一准则两条例,注重在实践中提升干部素质。
加大考核激励力度。以实绩识干部用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首次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44个纪律审查优秀集体、154名优秀个人记功授奖;以年度纪律审查考核结果为重要参考,集中提拔4名市纪委副书记、3名省直纪检组副组长担任纪检组组长或副厅级纪检监察员;委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机构提任交流厅处级干部22人。
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落实依规治党要求,组织开展纪律审查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纪律审查工作五项制度,规范移送会审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格式,积极筹建党政机关行贿人员库、企业行贿人员库、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库等。全年共出台制度20项,力求事事有规定、环环有规范。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出台委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制定执纪人员“十个严禁”,强化内部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20xx年,省市两级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共受理相关信访举报429件,初核95件,谈话、函询53件,立案13件,纪律处分14人。
在有重点地创新推进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宣传、调查研究、机关党建、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办案点建设和老干部等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二、工作体会及形势分析
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步伐,坚持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开拓创新,探索积累了一些值得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经验体会:坚持保持政治定力与踩着不变步伐并举,不为杂音噪声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紧扣中央部署,当好“施工队”,打好“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执着前进。坚持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并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纪律为标尺,盯紧“关键少数”,管好“最大多数”,整肃干部队伍,狠刹不良风气,涵养政治生态,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与试点先行并举,聚焦体制障碍,坚持问题导向,对有明确要求或看准的改革措施,不等不靠、立行立改,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以关键问题的突破撬动整个全局。坚持加大执纪力度与依纪依规履职并举,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格依纪依规履职,靠党性提升修养,用制度规范行为,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冷静判断形势,清醒认识问题。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从我省情况来看,周本顺、梁滨、景春华等严重违纪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较2014年同比增长11.4%;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这都充分印证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尚未落到实处,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平衡、未到位,“靠全党”还有欠缺和短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目前,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由于责任传导不够有力,责任追究尚未形成常态,所以在落实上不主动、行动上缺抓手、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我省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由纪委查办的。比如,有些原来由纪委牵头的党务公开、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和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等工作,经过“三转”移交给了有关职能部门,但承接推进力度不大,有的甚至处于停滞状态。比如,本应由党委、政府或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由于有些市县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给纪委,造成有的纪委仍然冲在一线。这些都说明,依靠全党力量、齐抓共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较真少、不经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尚未形成。实践“四种形态”,是党中央针对党员干部的现状分析得出的,其要义是逐级设防,防微杜渐。但从我省实际情况看,目前还没有形成“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理解和把握上都还不够精准。第一种形态关键是要做到常态化,但有的党组织根本没有这种意识,关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面的制度设计了很多,但真正有效管用的招数少,实际运用得更少。第二、三种形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是对挺纪在前的认识理解有误区,有的是工作方式不适应,有的是执纪水平跟不上。前三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主要形式,只有层层设防做到位,才能自然形成第四种形态。如果人为搞成极极少数,就是认识和实践上的扭曲。第四种形态近期还是常量,在目前腐败存量还比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否则就难以形成震慑。
(三)监督执纪问责有空白、未覆盖,“管全党、治全党”远未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是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从全省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一般是上级好于下级,党政机关好于直属部门,巡视过的好于没巡视过的,查处过重大典型案件的好于没查处过的。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督执纪问责还有空白,就执纪对象而言,既涉及各级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包括有关县乡村;就六项纪律而言,没有审查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很多;就问责方式而言,没有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更多。据对20xx年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统计,省直派驻机构仅有3件;170个县(市、区)涉及乡科级干部只有70件,平均2.5个1件,有些还不是腐败案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对11个设区市已经实现查处省管干部腐败案件全覆盖,但有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还没有实现查处市管干部腐败案件全覆盖;有相当部分县(市、区)没有查处乡科级干部腐败案件,还有的甚至3年来没有查处过一起腐败案件。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做到执纪问责全覆盖,还存在着“上面九级风浪,下边纹丝不动”的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到位、欠深入,制约着纪律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省市纪委“三转”还存在形式到位、内涵不足的问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观政绩观还没有完全调整过来,从执法向执纪、从抓大向抓小、从法语向纪语的转变还不到位。县级纪委“三转”亟待加快推进。20xx年是省本级纪检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主要改革措施从顶层设计上已基本到位,但是落实深化的任务还很重,市以下改革还未到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时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上有瓶颈。从纪律审查情况看,仍有6个省直派驻机构“零立案”,11个设区市纪委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的县处级干部仅84人,县(市、区)纪委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的乡科级干部仅210人。这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群众的强烈期盼形成反差,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五)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不适应、有差距,影响了纪律检查工作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工作实践看,执纪比执法需要更高的水平。但目前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准,核实谈话、综合分析和调查取证的水平等都还有一定差距,不少同志存在着本领恐慌,直接影响了工作效果。比如在谈话技巧上,现在要求不能再用过去那种审讯式的谈话,但开放性、取证性谈话还用不好甚至不会用。适应“四种形态”所需,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已迫在眉睫。
三、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一年,是地方党委、纪委的换届之年,也是持续深化“三转”、监督执纪转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律检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党中央、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纪律保证。在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实践“四种形态”,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旨在既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又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准确认识“四种形态”提出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增强探索实践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坚决防止片面化、简单化。
1.创新方式方法,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实现起来最难,但十分重要,旨在通过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促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习惯,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起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坚决杜绝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掉小毛病、形成好习惯。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用足用好谈话、函询成果。加强跟踪监督,对谈话、函询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不实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要总结推广张家口市、廊坊市改进市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式的做法,对巡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重点剖析,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针对性。要鼓励各级党组织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具体化、常态化。
2.坚持动辄则咎,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有效避免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强化担当精神。能否对在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抓早抓小,直接考验着执纪者的责任担当。必须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敢抓敢管、敢于较真、及时亮剑。转变工作理念。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环节,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从执法向执纪的转变,敢于善于揪住“小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置。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围绕多发易发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创新监督方式。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监督检查。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完善机制制度。围绕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研究制定具体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3.坚守纪律底线,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破法必先破纪。对于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大喝一声拉一把,促其向后一步则回头是岸;视而不见或偏袒包庇,任其向前一步就是“破法”的深渊。紧盯“六项纪律”,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特别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等重要节点,对仍然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虽够不上违法,但一律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条例为准绳,严肃、审慎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既要保障执纪审查质量,又要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既要把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边界,又要避免“大题小做”,坚决防止畸重畸轻。研究制定相关程序性规定,对严重违纪受到重处分的人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及时协调党委落实,确保规范有序运行。落实我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意见》,研究实施对严重违纪党员干部实行断崖式降级降职的有效办法,把那些“带病”官员“打回原形”,让其受到切肤之痛。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决定特别是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问题,维护党纪权威。
4.踩着不变步伐,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清仓”行动,认真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今年,要把问题线索存量减少70%以上,对党的十八大后腐败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搞好法纪衔接。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的各项条款,依纪依法处置,实现纪律和法律的有效对接、无缝衔接。加强对下督导。重点加强对省直派驻机构和市县纪委运用第四种形态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消除空白点,形成震慑全覆盖。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深入开展“天网”行动,盯住重点个案,灵活采取措施,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增强震慑效果。
(二)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是主责主业。履行好新形势下的历史使命,必须立足实际、扭住关键、突出重点,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1.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着力强化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也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增强看齐意识,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四个服从”。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对抗组织调查行为的监督核实力度,严肃查处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坚决彻底地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查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行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他人或阻挠、压制批评、检举、控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发展党员的行为。认真开展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将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今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用铁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2.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基层,基层群众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感受更直接、反映更强烈,管全党、治全党必须管基层,让基层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入开展百村调查活动。从全省抽取100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村民自治、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等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找准问题症结,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深化“小官贪腐”专项治理。认真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扩大治理范围,延伸执纪触角,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揪出来,严厉惩处。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加大对交办线索办理情况的核查力度,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快节奏、加大力度,确保届内高质量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按照分类推进、板块轮动的思路,在省委换届前精心组织安排两轮巡视,适时安排回访,加快节奏、提升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巡视监督全覆盖任务。突出政治巡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喊在党委、干在纪委”“只挂帅、不出征”等问题。深化专项巡视。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发现问题,善于由小见大、由表及里,抓住个性、把握共性,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杀回马枪。切实用好成果。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公开、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送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处置。探索市县巡察。在市县探索开展对市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巡察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推动巡视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
4.扭住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不放松,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准则和条例正式实施,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带动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认真开展“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和执行两部法规,深入查找本地本单位在遵守“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规党纪落实到位。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整治。在持续巩固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发文、会议、新闻报道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健全“查否复核”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各部门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找准找实,逐条拉出清单,剖析原因,对症下药。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清理不实的典型。积极配合开展省直机关作风整顿,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推动省直机关在全省带头转变作风。
(三)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强化四个方面保障。当前,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正在向深水区挺进,既要巩固好已有成果,也要开辟新的战场,出硬招、出实招,切实解决影响制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体制机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