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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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昆政办[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今年省、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市政府各方面的工作提出了1060件建议、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5件,省政协提案8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22件,市政协提案531件。为切实加强对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办理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完成办理任务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和途径,是人大、政协依法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具体形式,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同时,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代表着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因此,办理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检验,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依法治市的推进。各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改进作风,把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责任,狠抓落实问效,突出抓好研究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办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制度,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
建议、提案办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复杂,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办理建议提案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正确运用,不断增强依法办理的自觉性。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办理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在办理工作中,要继续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领导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办理方法上,严格按照网上办理的要求,积极推进网上交办、退件、办理、答复的各项工作,并在答复代表、委员时采用纸质文件。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尽快创造条件,配齐必需的办公设备,提高办理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抓好落实,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各承办单位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来抓,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以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督促协调,使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努力在提高“解决率”、“落实率”上下功夫。要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采取多种协商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力求达成共识。要认真落实回访制度,切实把回访工作纳入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要日程,着力加以推进。要进一步抓好续办续复,对往年的B类和C类建议、提案建立档案,拟定办理计划,定期检查落实,创造条件落实续办任务,解决一件答复一件。
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是确保交办准确。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应及时进行认真的审阅和研究,如有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本单位一家难以办好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在收到建议、提案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市政府目督办,不得擅自转给其他部门,或搁置不办。
二是明确办理关系。对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只需针对与本单位职责有关的问题进行办理答复即可。对一家牵头几家协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充分听取意见达成共识,汇总形成书面意见后,统一组织面商、答复,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
三是明确办理时限。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务于5月30日前办理完毕;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要求在6月30日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经请示后可适当延长。对闭会后的建议、提案从收件之日起,办理时限为两个月。
四是明确报送程序。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答复由承办单位书面一式五份报市政府目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协各专委、各团体提案办理答复由各承办单位书面寄送代表、委员及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各团体,并从网上报送市政府目督办、市人大人事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民主党派的提案答复件,在网上报送的同时,由承办单位书面报一份给市委目督办。
五是明确分类情况。各承办单位报送的纸质答复件,必须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办理分类情况:1.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用“A”标明;2.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或规划的用“B”标明;3.因条件限制或政策原因不能解决、需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说明的用“C”标明。
2007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行政问效年”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研究和分析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新昆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