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11]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改造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所办的27件实事之一。目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
为进一步改善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深入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校舍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背景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2010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列入为民所办实事,力保这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继续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完成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的维修加固和建设任务。
三、实施原则
一是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整合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先排除中小学危房,原则上“拆一还一”;二是暂不涉及校舍短缺补足和标准化建设;三是工程实施以维修加固为主,新建为辅;四是按照轻重缓急先对d级危房进行可靠性区分,先消除禁止使用危房,然后排除限制使用校舍。
四、实施范围
工程覆盖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五、项目与资金筹措
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市县财政安排4亿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中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5亿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县配套资金0.775亿元,市县财政及学校自筹0.725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优化整合各项校舍维修加固和建设资金。新建校舍按1500元/平方米、维修加固校舍按500元/平方米计算。
六、工作进度
4月上旬,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下达2011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4月中旬,开始施工。
6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检查。
10月,检查落实情况。
七、保障措施
(一)各市州要根据2010年资金额度,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认真选择确定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和省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督促市县政府足额安排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市州及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支付,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于11月前对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四)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标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责任制度的要求和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11]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改造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所办的27件实事之一。目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
为进一步改善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深入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校舍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背景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2010年,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列入为民所办实事,力保这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继续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完成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的维修加固和建设任务。
三、实施原则
一是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整合区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先排除中小学危房,原则上“拆一还一”;二是暂不涉及校舍短缺补足和标准化建设;三是工程实施以维修加固为主,新建为辅;四是按照轻重缓急先对d级危房进行可靠性区分,先消除禁止使用危房,然后排除限制使用校舍。
四、实施范围
工程覆盖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五、项目与资金筹措
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市县财政安排4亿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中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5亿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县配套资金0.775亿元,市县财政及学校自筹0.725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优化整合各项校舍维修加固和建设资金。新建校舍按1500元/平方米、维修加固校舍按500元/平方米计算。
六、工作进度
4月上旬,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下达2011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4月中旬,开始施工。
6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检查。
10月,检查落实情况。
七、保障措施
(一)各市州要根据2010年资金额度,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认真选择确定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和省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督促市县政府足额安排落实本级配套资金。市州及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支付,合理使用,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于11月前对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四)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目标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责任制度的要求和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