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18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及有关规定,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织评估,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已正式建成,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核心区为永吉县全境,缓冲区为永吉县周边的7个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吉林市的磐石市、桦甸市、船营区、丰满区及长春市的九台市、双阳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18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及有关规定,经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组织评估,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已正式建成,达到国家免疫无口蹄疫区标准。
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核心区为永吉县全境,缓冲区为永吉县周边的7个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吉林市的磐石市、桦甸市、船营区、丰满区及长春市的九台市、双阳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特此公告。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