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与备案合同并非同一性质档。前者即为买卖合约;后者则以备案形式对购入房产的相关事项进行记录,仅具有备案之法律效力,两者各具特点。且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的合同编号在网上签约环节便已自动生成;而备案合同的备案号码则基于缴纳契税的具体日期设定。【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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