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有哪些

2024年08月02日1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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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行为是指股东(包括初始投资方和后续确认购买股票的投资者)为了获得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而向公司提供物质财富或履行其他义务。违反此职责会导致法律后果及应负的赔偿责任。该行为可划分为完全未履行、未能充分履行和不当履行三个类别。1. 完全未履行构成股东拒绝出资、无法出资、虚构出资、抽回出资等行为。2. 未能充分履行则表现为股东仅完成部分出资职责。3. 不当履行包括出资行动晚于规定期限、采取了不合规的出资方式、程序不对等问题,如延迟出资、存在瑕疵的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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