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对结婚前的财产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行为。婚前财产公证要准备的材料有: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对公证机构的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对公证机构的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 与公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委托、遗嘱、收养等公证事项,当事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当事人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的,公证机构可以派2名以上公证人员到其处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