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说,即使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但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真实的买卖意愿、已支付对价和其他必要条款,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由于房屋的产权尚未登记,买方无法办理过户登记,那么极易产生产权纠纷。
但是由于房屋的产权尚未登记,买方无法办理过户登记,那么极易产生产权纠纷。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五)权属有争议的;
-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