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期限一般是10年。不过法律允许商标所有人进行续展,且对于续展的次数不做限制,也就意味着商标的保护期限能够是永久的。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能够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能够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法律依据
-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