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质权的客体是指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财产,主要包括动产和权利,但是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权利质权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存款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
权利质权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存款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 (一)汇票、本票、支票;
- (二)债券、存款单;
- (三)仓单、提单;
-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