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合法,但需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标准。
2、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该区域可以用作经营,进行停车收费,但是产权归属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未经业委会同意不得擅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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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