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所谓案底这种称谓。所谓民间所称的“案底”:就是进入个人档案,仅仅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相关部门将其定罪的情况记录档案的行为。在我国,被刑事处罚(判刑)过的,称为有前科;被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过的,称为有违法记录。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会有前科,也就是所谓的案底。
- 法律依据
- 《刑法》
-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