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2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法治政府与新闻出版”演讲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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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布文号: 苏新出政发[2012]12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业法治化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法治政府与新闻出版”演讲大赛。现印发《2012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法治政府与新闻出版”演讲大赛实施方案》。希即布置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法治政府

与新闻出版”演讲大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通过策划和组织演讲大赛,进一步增强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为推进全省新闻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参赛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前在册的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新闻出版业从业人员(注:不含持有新闻记者证的广电系统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赛指导协调委员会

主 任:徐毅英(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沈建国(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陆湘琳(省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张辉冠(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海泉(省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赵纪明(省新闻出版局社文办副主任)

朱 峰(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二)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

大赛指导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兼任大赛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特邀下列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任国平(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处处长)

李长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邢 丽(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协调处处长)

戴桂洪(省级机关法制宣传办公室副主任)

(三)成立大赛指导协调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辉冠(兼)

副主任:黄 勇(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

董方春(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成 员:张意德(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叶明生(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施建兵(省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干部)

张 惠(省新闻出版局政策法规处干部)

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361679(政策法规处)

(四)办公室人员分工

省直赛区:黄勇、施建兵;徐州、连云港、宿迁赛区:董方春;南京、苏州、无锡赛区:张意德;常州、镇江、南通赛区:叶明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赛区:张惠。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6日-4月30日)。省局正式发文部署,印发比赛实施方案。省各有关单位、各省辖市局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1日-9月15日)。全省以13个省辖市和省直为单位分为14个赛区,每个赛区推荐2名选手赴宁参加决赛(总28名)。省直赛区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联系人:施建兵;联系电话:025-83359574。推荐参加省总决赛选手的演讲稿,须于8月31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传发大赛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邮箱:jsxwcbzcfg@163.com。

(三)决赛表彰阶段(9月16日-9月30日)。9月20日在宁举行演讲总决赛,根据决赛成绩,现场评出各奖项,延请公证;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领导现场观摩并颁奖;邀请驻宁各主要电视传媒和平面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延请相关单位全程摄像并制作决赛光盘。

五、奖项设置

(一)组织奖:3名,分别颁发匾牌和奖金1500元。

(二)个人奖:15名,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8名,奖金300元。其余选手颁发参赛纪念证书。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法治政府与新闻出版”演讲大赛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提高行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举行此次演讲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行业从业人员参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吸引舆论和公众关注。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本次演讲大赛为契机,结合“法治建设推进年”相关主题活动,精心挑选参赛选手,不得临时借用或随意指定相关人员参赛。确保整个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序开展,真正达到大赛的预期目的。各部门、各单位须于5月10号前报参赛工作方案。各赛区举行演讲预赛,要提前10天报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