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各从业人员:
现将2012年度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5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3日-30日,资质审核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公休日除外)。鉴定考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5月21-25日,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2012年度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其他时间安排,请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看,我局会及时发布有关次月考试信息,请从业人员予以实时关注,早做准备。
30名以上团体报名可集中办理,具体事宜电话联系。咨询电话:64081818。
二、报名及考试流程:
从2012年4月20日起,我局启用北京市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届时不再开展现场报名工作。凡报名参加鉴定考试的从业人员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名考试:
1、请申报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www.bjppb.gov.cn)进行注册,详细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2、请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节点,携带《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身份证、照片、学历证明、企业信息等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详情见附件2),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资质审核;
3、请申报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书;
4、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试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统一考试;
5、 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人事处组织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统一考试和评阅、分数统计等考务工作;
6、请参加考试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7、由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咨询电话:64081616)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报有关考生信息,发放证书。
三、重要提示:
随着出版物发行员考试鉴定工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我局会逐步推出一些新的政策和具体要求,请广大从业人员予以密切关注,并给与理解、支持和配合。下面就此次开展网上报名合作提示如下:
(1)2012年4月实施网上报名开始后,凡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将无法参加鉴定考试。2012年4月以前未通过人员(一科或双科)仍需要实施网上报名,提交申请。
(2)未详细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的人员,无法通过资质审核,届时将不能参加鉴定考试。
(3)实施网上报名以后,凡参加网上报名后而未参加当次鉴定考试的人员,或需要参加一门、二门补考的人员,只需再次提交网上申请,无需进行现场资质审核和提交材料等环节及手续,待网上审核同意后,可直接打印准考证书,参加考试。
(4)为减少环节,方便广大从业人员,在首次实施网上申报期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质审核同时进行。
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也可到我局服务大厅同时申报,但考虑到报考人员多等因素,我们建议,有条件的从业人员,最好自行网上申报后,再到我局服务大厅进行资质审核。
(5)由于2012年4月首次报名考试人员众多,我们将依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人员登录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看,并予以高度关注。
请参加2012年度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鉴定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鉴定。
附: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申报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要求
联系人:李超 咨询电话:64081818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
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申报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基本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各级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发行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发行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二、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根据不同级别的申报条件,对照自身条件,若符合相应申报级别,须提交考试申请表格和照片及以下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⑴申报人填写《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⑵申报人的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⑶申报人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⑷申报人所在发行公司的由市、区(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初级申报者不用提供);
⑸申报人所在发行公司的由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初级申报者不用提供);
⑹申报人的相关资历证明(申报中级〈含中级〉以上者提供);
⑺申报人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中级者提供);
⑻申报人的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高级者提供);
⑼申报人的高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发行师者提供)。
申报初级者准备1、2、3项,申报中级者准备1、2、3、4、5、6、7项,申报高级者准备1、2、3、4、5、6、8项,申报技师者准备1、2、3、4、5、6、9项。北京地区新闻出版行业的国有经营性质的出版社、报刊社、书店职工申请考试,可以不用提供4、5项。
各类新闻出版中等(含中等)以上职业学校为即将毕业的、出版物发行专业的学生集体申报中级出版物发行员鉴定的准备以下材料:
⑴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办学的证明性文件或证照的复印件;
⑵申报人填写《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⑶申报人的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⑷申报人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可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公告栏下载《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认真填写(须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涂改无效),在申请表简历栏右侧指定区域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没有单位的初学者,可以不用盖章)。
发布文号:
各从业人员:
现将2012年度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5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3日-30日,资质审核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公休日除外)。鉴定考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5月21-25日,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2012年度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其他时间安排,请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看,我局会及时发布有关次月考试信息,请从业人员予以实时关注,早做准备。
30名以上团体报名可集中办理,具体事宜电话联系。咨询电话:64081818。
二、报名及考试流程:
从2012年4月20日起,我局启用北京市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届时不再开展现场报名工作。凡报名参加鉴定考试的从业人员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名考试:
1、请申报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www.bjppb.gov.cn)进行注册,详细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2、请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节点,携带《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身份证、照片、学历证明、企业信息等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详情见附件2),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资质审核;
3、请申报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书;
4、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试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统一考试;
5、 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人事处组织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统一考试和评阅、分数统计等考务工作;
6、请参加考试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7、由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咨询电话:64081616)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报有关考生信息,发放证书。
三、重要提示:
随着出版物发行员考试鉴定工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我局会逐步推出一些新的政策和具体要求,请广大从业人员予以密切关注,并给与理解、支持和配合。下面就此次开展网上报名合作提示如下:
(1)2012年4月实施网上报名开始后,凡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将无法参加鉴定考试。2012年4月以前未通过人员(一科或双科)仍需要实施网上报名,提交申请。
(2)未详细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的人员,无法通过资质审核,届时将不能参加鉴定考试。
(3)实施网上报名以后,凡参加网上报名后而未参加当次鉴定考试的人员,或需要参加一门、二门补考的人员,只需再次提交网上申请,无需进行现场资质审核和提交材料等环节及手续,待网上审核同意后,可直接打印准考证书,参加考试。
(4)为减少环节,方便广大从业人员,在首次实施网上申报期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质审核同时进行。
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也可到我局服务大厅同时申报,但考虑到报考人员多等因素,我们建议,有条件的从业人员,最好自行网上申报后,再到我局服务大厅进行资质审核。
(5)由于2012年4月首次报名考试人员众多,我们将依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人员登录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看,并予以高度关注。
请参加2012年度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鉴定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鉴定。
附: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申报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要求
联系人:李超 咨询电话:64081818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
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申报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基本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各级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发行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发行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二、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根据不同级别的申报条件,对照自身条件,若符合相应申报级别,须提交考试申请表格和照片及以下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⑴申报人填写《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⑵申报人的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⑶申报人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⑷申报人所在发行公司的由市、区(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初级申报者不用提供);
⑸申报人所在发行公司的由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初级申报者不用提供);
⑹申报人的相关资历证明(申报中级〈含中级〉以上者提供);
⑺申报人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中级者提供);
⑻申报人的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高级者提供);
⑼申报人的高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发行师者提供)。
申报初级者准备1、2、3项,申报中级者准备1、2、3、4、5、6、7项,申报高级者准备1、2、3、4、5、6、8项,申报技师者准备1、2、3、4、5、6、9项。北京地区新闻出版行业的国有经营性质的出版社、报刊社、书店职工申请考试,可以不用提供4、5项。
各类新闻出版中等(含中等)以上职业学校为即将毕业的、出版物发行专业的学生集体申报中级出版物发行员鉴定的准备以下材料:
⑴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办学的证明性文件或证照的复印件;
⑵申报人填写《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⑶申报人的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4张;
⑷申报人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可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公告栏下载《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并认真填写(须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涂改无效),在申请表简历栏右侧指定区域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没有单位的初学者,可以不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