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十五”规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5: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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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建设兵团
发布文号: 新兵办发[2002]52号
 
 
各师、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十五”规划》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兵团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十五”规划 
 
为确保兵团“十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兵团党委提出的“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的工作目标,依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中的职责,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第一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兵团职工素质工程。 

    第二条   职工素质是兵团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兵团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履行党和国家赋予兵团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   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旨在提高兵团职工的政治、文化、科技、身体等综合素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兵团职工队伍,为振兴和繁荣兵团事业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目标 

    第四条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兵团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牢固树立和增强屯垦戍边的使命感、责任感,教育和引导职工把远大理想和扎实工作统一起来。 

    第五条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兵团精神,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加强民族团结和热爱兵团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关联法规:    

    第六条   坚持“科教兴兵团战略”,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科学技术文化素质。 
(一)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网络优势,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使之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科普阵地得到发展,设施手段走向先进;科技培训、科普内容与科技发展基本同步;科普队伍和组织网络健全稳步发展。 
(二)加强基础教育。到2005年,九年制义务教育达到100%,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扫除文盲达95%。农广校中专、中专后学历教育人数1万名,农业科技培训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同时在“跨世纪青年职工培训”培训1万人、“绿色证书工程”培训8千人。 
(三)加强职业教育。利用兵团各类院校,加强兵团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建设。到2005年,兵团在职人员和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各种层次和形式的教育,培训面达到100%。技术性岗位85%的从业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加强农业科技知识培训。每年对农业职工轮训一遍,推广农业新技术。对承包户和家庭农场主实行资格准入制,“十五”期间要使70%的农场主取得“绿色证书”。在职工中培养一大批技术骨干和科技示范户。 
(五)加强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到2005年,管理人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减少到15%左右,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减少到35%左右,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50%左右。每年组织2000名管理人员参加工商管理培训。到2005年,使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受到专业知识的培训。 
(六)加强青年职工的科学文化教育。以开发青年人力资源,提高青年科技素质为重点,开展各种培训,提高青年职工的科技、文化素质。 
(七)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各级各类后备干部的培养。使兵团各级各类干部素质在“十五”期间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七条   加强民主法制教育。抓好“四五”普法教育,在职工中普及法律知识,使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到2005年,90%以上的职工群众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运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兵团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的连队占到总数的90%以上。 

    第八条   加强国防教育。抓好民兵军政素质训练,不断增强戍边意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实力。到2005年,分别在南北疆建立比较完善的民兵培训体系和训练基地。 

    第九条   加强健康教育。到2005年,所有医疗卫生、防疫人员专业系统培训达到50%以上。职工各种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每三年对在职职工基本健康状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十条   加强基本国策教育。积极宣传婚育政策,破除陋习,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加强人口学校建设,培训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岗培率达100%。 

    第十一条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杜绝迷信,取缔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建立各类职工业余竞技体育队伍。开展对青壮年职工进行体质测试。 
三、职责 

    第十二条   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者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培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第十三条   兵团党委宣传部负责干部理论培训、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等。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干部职工进行时事政策、公民道德教育。 

    第十四条   兵团教委负责职工文化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和社区教育。 

    第十五条   兵团科协负责科技普及与科技培训,制定科普规划,抓好每年一度的“科技之冬”实用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第十六条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工职业技能的开发,开展与加强职工培训和技工学校工作,负责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与发证工作。在有条件的团场积极组建职工业余技校。负责职工各类岗位培训的规划和实施,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第十七条   兵团经贸委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的培训,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市场经济等知识教育。 

    第十八条   兵团财务局负责财会干部培训。组织实施和指导各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   兵团农业局负责对农、林、机技术人员及承包户、农场主的培训。组织实施职工“绿色证书”工程,制定规划、确定教材等。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科技之冬”实用技术培训活动。 

    第二十条   兵团司法局负责普法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素质,负责司法系统内部的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司法干部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第二十一条   兵团卫生局负责制定爱国卫生、防疫规划和措施,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进行健康常识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兵团计生委负责计生干部的培训,开展以提高计生干部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岗位培训。 

    第二十三条   兵团团委负责对青年职工科技文化教育,引导青年职工学文化、懂科学,在改革和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第二十四条   兵团军事部负责《国防法》的宣传工作,抓好人民武装工作,进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民兵训练和预备役建设,充分发挥兵团民兵在稳定新疆和经济建设中的突击作用。 

    关联法规:    

    第二十五条   兵团工会履行对职工的教育职能,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生产技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组织职工开展自学成才、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创造发明等活动。培树典型,表彰先进,同时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职工文化艺术活动。 
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各类竞技体育活动,对职工队伍身体素质状况按国家标准进行达标考核,开展各类群众性职工体育活动。为开展各类职工健身活动提供政策、技术、信息服务。 
兵团工会宣教部为兵团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措施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职工素质工程的组织领导,健全各级职工素质工程领导机构,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兵团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协调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每两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评比,对各单位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师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二十七条   落实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分工责任制。兵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建立职工素质工程激励机制。兵团职工素质工程领导小组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学科学、用科学标兵、技术能手、自学成才标兵;评比表彰一次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各行各业中兴起当先进、标兵光荣,学技术、精本行荣耀的风气,促进兵团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二十九条   充分发挥兵团科研、高校及其培训教育手段的作用,发挥现有各类职工培训、民兵训练和文化体育设施的作用,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娱乐、健身条件。 

    第三十条   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在兵团上下形成关心、重视职工素质工程的氛围。 

    第三十一条   保证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必需的工作经费。各单位应根据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工作任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