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粤办函[2012]2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云贤副省长
副组长: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陶凯元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建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任小铁省质监局局长
成 员:路子平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张庆宏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张 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戚真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巡视员
徐文海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
张 渝省监察厅副厅长
刘 芳省司法厅副厅长
危金峰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长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子葵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
程 萍省农业厅副厅长
胡振国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谭天泳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马 桦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耿庆山省卫生厅副厅长
肖 学省国资委副主任
余振荣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高 林省广电局副巡视员
钟 明省物价局副局长
姜海平省工商局副局长
钱永红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
邱庄胜省质监局副局长
朱万昌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光辉省法制办副主任
方洪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分局局长
赵 军省法院审委会副厅级专职委员
欧名宇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建文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兼缉私局局长
朱江涛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张崇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升高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中,打击侵权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由省质监局(省打假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发布文号: 粤办函[2012]2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云贤副省长
副组长: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陶凯元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建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任小铁省质监局局长
成 员:路子平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张庆宏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张 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戚真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巡视员
徐文海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
张 渝省监察厅副厅长
刘 芳省司法厅副厅长
危金峰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长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子葵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
程 萍省农业厅副厅长
胡振国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谭天泳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马 桦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耿庆山省卫生厅副厅长
肖 学省国资委副主任
余振荣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高 林省广电局副巡视员
钟 明省物价局副局长
姜海平省工商局副局长
钱永红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
邱庄胜省质监局副局长
朱万昌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光辉省法制办副主任
方洪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分局局长
赵 军省法院审委会副厅级专职委员
欧名宇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建文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兼缉私局局长
朱江涛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张崇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升高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中,打击侵权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由省质监局(省打假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