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关将陆续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公告

2020年07月20日21:44:26
APP永久免费入口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自2005年10月1日起,各海关将陆续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届时,第二版《货物进口证明书》仍可继续使用。
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用两种,样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