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赴韩举办"第四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3: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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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为进一步扩大中韩技术贸易,加强技术交流,增进双方企业间了解,根据《中韩技术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经与韩方协商,并经部领导批准,我部拟于2006年3月组织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赴韩参加与韩国产业资源部共同举办的'第四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 (以下简称'展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向韩国介绍我近年来技术成果,展示我优势技术,协助企业开拓韩国市场,促进我成熟工业化技术出口,寻找我在韩投资机会。了解韩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概况,引导中国企业从韩国引进高新技术,增进两国企业间相互了解,为两国高技术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提供平台。 
二、展示会所涉及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IT)、航空航天(AERO)、生物医药(BT)、节能环保(ET)、汽车、船舶零部件等领域。 
三、赴韩代表团规模 
代表团将由我国40-50家企业的约100名企业家及部分政府官员组成。 
四、展出地点 
韩国首尔COEX展览中心 
五、时间安排 
展示会定于3月14-15日举行。包括布展及产业考察在内,代表团共在韩工作7天,具体安排如下: 
3月12日赴韩 
3月13日布展 
3月14日上午展示会开幕式 
技术介绍会 
中午招待会 
下午中韩企业对口洽谈 
3月15日中韩企业对口洽谈 
3月16日-17日 产业考察(参观韩国高技术企业) 
3月18日 返京 
六、展示会形式及内容 
展示会分为技术展示和企业洽谈两部分。技术展示以展板、模型、资料、电脑演示为主要介绍方式。3月14日上午安排中方参展企业在会上介绍本企业技术,14日下午和15日全天安排中韩企业对口洽谈。 
七、费用安排 
企业用于办展的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和运输费等由我部'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资助资金'予以一定支持。 
其他出国费用由各派出单位自理。 
八、承办单位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韩国产业技术财团。 
九、联系方式: 
(一)机电商会 
联 系 人:王卫东 
电 话:010-58280861 
传 真:010-58280860 
电子信箱:wangweidong@cccme.org.cn 
(二)商务部科技司 
联 系 人:陈跃 
电 话:010-65197381 
传 真:010-65197926 
电子信箱:chenyue@mofcom.gov.cn 
其他相关具体事项由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另行通知。 
请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协助通知本地区相关企业报名。 
请报名的企业及各有关单位选择优势技术并选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并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以便我部对参会企业进行审查、筛选。请将报名回执于2006年1月13日下午4:00前填妥并传真到机电商会。 
特此通知。 
 
 
商务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参加'第四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业务领域 
希望洽谈的韩方企业 
地址、邮编 
公司网址 
联系人 
所在部门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参加人员姓名 
性别 
职务 
出生年月日地点 
是否需要韩文翻译 
是否 
出国任务通知书主送单位 
拟乘飞机舱位(请注明人数) 
头等 
公务 
经济 
拟住饭店房间(请注明人数) 
套间 
单人间 
双人间 
所持护照种类(请注明人数) 
公务 
因公 
因私 
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关于'第四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业务费用的通知 
 
 
机电商国函字[2005]061号 
 
各有关企业: 
商务部定于2006年3月14-16日组织部分企业在韩国首都首尔世界贸易中心(COEX)举办'第四届中韩技术展示暨洽谈会',我会将作为此次活动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代表团在外工作7天,业务费用预算如下: 
收费项目 
单位 
人民币元 
一、场地费用(包括展示、洽谈场地) 
每单位 
1,400 
二、机票(北京-首尔-北京): 
公务舱 
每人 
7,500 
经济舱 
每人 
3,500 
三、韩国境内交通费 
每人 
3,500 
四、翻译服务费(中韩文) 
每单位 
2,000 
五、报名费 
每人 
1,000 
六、外事手续费、签证费 
每人 
500 
七、境外人身保险费 
每人 
200 
合计 
一、单位业务费用合计 
每单位 
3,400 
二、个人费用 
公务舱 
每人 
12,700 
经济舱 
每人 
8,700 
注: 
1、以上交通费指代表团在韩国机场接送、参加展示会、产业考察期间租用大巴的费用。翻译服务为每个单位配一名韩语翻译。 
2、食宿、公杂费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