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2020年07月24日13: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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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合批[2006]899号

深圳市贸工局:
《关于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深贸工经字〔2006〕24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在香港设立的“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增资1.91亿美元。增资后,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总投资均增至2.049亿美元。其他事项不变。
二、此项增资主要用于收购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拥有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34%的股权。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经济部)重新登记。
六、请督促境外企业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