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输保加利亚、罗马尼亚部分纺织品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0年07月20日2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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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
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两国将于2007年1月1日加入欧盟,自该日起从中国出运到上述两国的相关类别纺织品(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最新公布的《输欧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纳入《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管理,补偿数量中欧双方将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后另行公布,出口商需按《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