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33号
发布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33号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出口管理,现决定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出口管理,现决定废止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36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