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期刊出版形式规范》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8:09:32
APP永久免费入口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文号: 新出报刊[2007]3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 四十七 条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我署制定了《期刊出版形式规范》,并将从2007年7月起依照该规范对全国期刊的出版形式进行全面检查。
    请向各期刊出版单位宣传这一规范,督促其依据规范进行对照检查,并及时纠正一些期刊在出版形式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