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济南市经济持续

2020年07月23日0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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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济政办发[2005]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济南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与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好各项金融政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济南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会融资主渠道的作用,紧紧围绕“充分发挥省城优势,大力发展省会经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努力保持货币信贷持续稳定增长,大力推动金融生态建设,支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上述要求,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银行、农信社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5年国家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力发展省会经济的重大决策。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牢牢把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正确处理贯彻调控政策与支持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与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关系,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上来。一是准确把握稳健货币政策的取向。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及时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加大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领域和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二是努力做好“结合”文章。各金融机构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本行社实际,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贯穿于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实践,认真研究分析行业、企业在宏观调控中出现的新变化,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和项目,要从保持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大局出发,积极提供金融服务,实现银企双稳、双赢。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利用多种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参与货币市场,扩大融资规模,增强省会城市吸纳资金能力;加强资金营销,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积聚社会资金,努力缓解资金规模约束,增强支持地方经济的资金实力。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密切关注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新苗头、新问题,强化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效率和防范水平。
二、紧密结合济南实际,突出支持经济发展重点
2005年,驻济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结构调整、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三个关键”,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调节双向举措,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突出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重点。
以支持四大产业链为重点,促进工业经济做大做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全市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着力支持汽车、石化化纤、电子信息和机械装备等4大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围绕产业链条的形成和延伸,从产品开发、制造、零部件配套、原材料生产、市场建设等各个环节实现一条龙金融服务;根据链条上、中、下游企业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适合于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发挥金融合力作用,利用银团贷款等方式促进链条上游龙头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技术升级;对中下游企业要积极运用票据融资等手段给予支持,引导居于产业链条上游、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为中下游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缓解链条企业资金供求矛盾,支持扩大产业规模,形成我市新型工业战略格局。
把支持“三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按照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的总体要求,努力开拓面向农村经济的金融业务,继续强化各项金融支农措施,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金融机构要结合市政府实施“双十”工程,落实金融支农“十百万工程”的各项措施,加大对畜牧、蔬菜、优质果品等十大特色产业中涉农龙头企业、农副产品特色基地、加工园区和合作组织及农户的信贷支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发挥信贷资金催化剂的作用,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用金融手段促进市场与农村合作组织、农户的“联姻”,以市场发育带动我市高效农业发展。
农村信用社要坚持服务“三农”的业务发展方向,通过深化改革,增强支农实力。继续发展小额农户贷款,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从事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和消费信贷等合理资金需求。要紧紧抓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等关键环节,落实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措施,争取达到央行专项票据兑付条件,使支持资金按期兑付。
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省会服务业竞争力和辐射力。金融机构要深入分析济南市服务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把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大对现代物流业、旅游业、文化、卫生、教育产业的信贷投入,促进其改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培植一批名牌物流企业,扩大名牌学校、医院和大型商业企业的辐射力。注重运用消费信贷手段,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管理,对资质高、资本金充足、证照齐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给予支持,重点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安康居住工程建设;积极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推进“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有效组合,满足居民购房需求,积极开拓住房二级市场金融业务;规范发展汽车信贷、旅游信贷业务,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行贷记卡等消费信贷工具,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支持现代化城市建设,开拓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培育符合贷款条件的融资主体,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合理把握城市建设中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要发挥信贷主渠道作用,积极积聚资金,加大对城市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针对自身的特点,通算全行信贷资金中、长期配比,积极寻求与其他机构的合作,重点开拓城建中、短期贷款业务;金融机构要积极向其总部推荐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争取总行的直接贷款;积极开拓委托、代理业务,支持政府部门采取信托、发行债券等融资手段,拓展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贫困生入学,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继续采取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双轮驱动”的策略,支持扩大就业和贫困生就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联户联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创业贷款等商业性贷款业务,支持小商品市场和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带动更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要加强与财政、劳动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各级政府的政策和金融政策配套联动,加强政府的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和银行贷款的配套使用,使再就业信贷扶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要把助学贷款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扩大经办网点,建立和完善业务管理制度,简化贷款手续,改进服务措施,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发展。
三、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005年驻济金融机构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不断加快业务创新步伐,使金融服务方式、业务产品、服务手段、服务水平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探索银团贷款等合作方式,加强银行同业合作。要树立正确的风险观、竞争观和收益观,在竞争中合作,积极争取市场竞争中的共赢局面。针对2005年及今后几年济南市将有一批大项目开工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对重点建设项目更多使用银团贷款的方式,协同信贷进退步骤和定价水平,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风险管理,使其成为改善我市信贷结构、合理确定竞争价格、防范信贷风险、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二是积极开发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业务产品。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培植中小企业客户群体,鼓励基层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客户培植计划”,针对小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的客观实际,积极推广保全仓库贷款、生产生活资料贷款、保兑仓业务、出口基金打包贷款等业务品种,尽快形成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体系;对具备一定规模、效益和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采取综合授信的方式予以支持。三是进一步推广“联户联保”贷款。充分发挥“联户联保”贷款集合信用、风险共担的特点,以商品市场、各类经济园区为依托,以集群经济为主要对象,扩大贷款覆盖面,充分发挥其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作用。四是加强银行本票业务的推广和宣传,扩大本票使用覆盖面,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五是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手段。宣传推广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票据出让等方式,积极向异地兄弟行推荐我市重点项目,努力从市外融入资金,支持本地经济发展。
四、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提高金融支持经济的能力
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存款约束与贷款投入、信贷权限集中与增强基层机构经营活力的关系,注重用改革的办法消除阻碍业务发展、影响金融稳定和制约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因素。一是完善授权、授信工作管理。对以全额保证金、存单、国债抵质押方式办理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低风险业务,其权限要适当下放到县(区)支行,争取就地解决。二是要建立健全贷款营销的正向激励机制。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完善贷款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从实际出发,客观评价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工作绩效,制定合理的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调动信贷人员的营销积极性。三是灵活运用风险定价机制。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加强利率市场的前瞻性研究,细分市场客户,加强主动负债,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和水平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通过提高贷款收益覆盖风险溢价等手段支持不同层面企业发展、解决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问题、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四是适度发展异地业务。随着省会金融辐射能力的增强,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业务管辖中心作用,在支持省内重点项目的同时,积极吸纳外地资金,增强融资功能;在异地贷款中要坚持“谨慎进入、适度发展”的原则,加强贷后管理,防范异地信贷风险。五是强化风险控制,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产业政策确定信贷资金投向,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风险权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产品、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准给予任何形式的支持;要加强统一授信管理,对于多个关联企业或实质关联企业,要严格按照单一集团客户的要求核定关联企业的最高授信额度,防止企业的多头授信和过度授信。
五、积极推动金融生态建设,为加快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和加快金融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2005年各金融机构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积极推动金融生态建设,不断改善金融业发展、壮大条件。一是建立“银政企”沟通合作平台,为政府当好参谋。按季组织召开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经济主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经济金融分析会,互通情况,分析、研究、解决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难点,研究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对策;建立人民银行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和改革方面的动态,积极向地方政府提出金融对策建议,促进金融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征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人民银行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征信市场管理,推动开展企业信用外部评级,倡导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强信贷征信管理,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贷款卡管理制度,禁止对无卡企业和单位发放贷款,自觉维护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安全、准确,为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保障。三是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风险屏障作用。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整合担保机构,扩大担保公司资金实力,增强担保能力,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合理确定担保风险分担比例,适当扩大担保放大倍数,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能力。四是努力在企业改制和金融改革中维护金融债权。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我市企业改制,主动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司法等部门配合,既要实事求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又要最大限度的维护金融债权,力求改制企业资产评估的真实合理、保全有力,防止信贷资产流失。农村信用社要在深化改革中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尽快将各级政府承诺的用规范股本金贴补资金归还政府贷款落实到位,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六、发挥人行职能作用,提高传导货币政策的水平
2005年宏观调控仍处在关键阶段,加强和改善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人民银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效传导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金融调控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一是强化窗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执行效果。要充分发挥金融公共信息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信息资源优势,宣传国家金融政策、地区经济政策,为各金融机构决策提供依据;通过网络平台的桥梁作用,对重点项目、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新的融资产品进行双向推介,有效衔接资金的供求,推动建立银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二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投向,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结构调整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三农”及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高科技产业和外向型经济“三个亮点”发展。要切实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资金运营监控,确保支农再贷款全部用于支持农民发展生产。三是要完善政策督导手段,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制度,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行业和市场利率、准备金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潜在的金融风险,向金融机构预警;健全金融机构改革定点监测制度,及时分析和反映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金融机构的改革,促进金融稳定;建立对商业银行的考核评价制度,为提高货币信贷政策实施效果,今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将研究制定对驻济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在全市金融系统内通报,同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