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的公告

2020年07月20日1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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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年第10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现公告如下:一、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的具体券别:
(一)1953年版5分纸币,主色为墨绿、浅翠绿色,正面图案为轮船,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伍分”字样。
(二)1953年版2分纸币,主色为蓝、浅蓝色,正面图案为飞机,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
(三)1953年版1分纸币,主色为茶、米黄色,正面图案为汽车,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壹分”字样。
二、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兑换,兑换时间为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三、兑换期结束后,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继续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