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4号――发行2011年第四期中央银行票据

2020年07月20日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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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4号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1]第4号――发行2011年第四期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2011]第4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11年1月13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11年第四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四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发行量30亿元,缴款日为2011年1月14日,起息日为2011年1月14日,到期日为2011年4月15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四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1101004),账号:23511004,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