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三电办公室、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做好2008年枯水期电力供应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3日05: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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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三电办公室、重庆市电力公司
发布文号: 渝经发[2007]83号

市三电办各成员单位、成都铁路局重庆办事处、能投集团、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自治县)经委(经贸委、企业发展局)、电力公司,市电力公司各供电局、供电公司,各大型发电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夏天,我市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暴雨洪灾,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确保了抗洪救灾用电和生产生活用电。1-9月,全市完成发购电量3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自2003年以来,首次实现丰水期未拉闸限电;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837亿元,同比增长24.8%。电力的安全有序供应,有力的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冬明春枯水期,全市又将迎来电力需求的高峰。为做好枯水期电力供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力供应工作
为促进“加快”和“率先”发展,今年预计全市将完成工业销售产值53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600亿元,利润突破200亿元。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岁末年初是完成全年生产计划,为明年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高峰期,同时枯水期还将迎来元旦春节两个传统节日以及市、区县(自治县)两级人大、政协会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枯水期电力生产供应工作,提前做好准备,精心组织生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电力正常生产供应。
二、做好电力负荷预测,确保电力供需平衡
市电力公司以及各地方电网公司要加强对枯水期电力负荷预测和监控,优化调度方式,合理组织市内资源;要加强与购电合同单位的联系,确保计划外购电及时到位;加强与周边电网的协调,做好临时购电工作,为确保枯水期电力供需平衡创造条件。
三、抓好发供电设备设施的检修和运行管理
各上网电厂要精心安排机组检修工作,加强机组日常运行管理,加强设备巡视维护,减少或避免机组临时停机;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事故抢修制度。各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发电设备检修,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对输变电设备的维护检查,尽可能减少临时停电损失。
四、确保电煤正常供应
大火电机组不断增多是近两年电力供应形势变化的显著特点之一,抓好电煤供应工作是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的关键。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确保今冬明春电煤供应的通知》(渝经运行〔2007〕39号),产煤区县和煤炭生产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保障责任制,合理安排生产,狠抓产量和质量,保证电煤供应。各主力电厂要主动联系供煤企业,落实电煤资源,加大采购力度,增加电厂储煤。市电力交易中心和调度通信中心要协助市经委、市三电办做好上网电厂存煤情况监控,继续落实电煤储量预警机制,对存煤低于警戒线的电厂予以限发停发,并扣减相应的年度发电计划,督促电厂提高储煤量。煤炭管理和铁路运输部门要优先保证我市电煤需要,组织协调好电煤生产、调配和运输的衔接工作,确保我市电煤的铁路运输计划。
五、深化需求侧管理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是有序用电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市电力公司要继续抓好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确保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各用电企业要积极支持负控终端的安装,加强负控终端运行维护,参与负荷调控。
市经委、市三电办鼓励企业采取积极措施,在用电高峰期主动调整生产班次和用电负荷,避峰就谷,合理用电。各供电企业要继续做好峰谷电价、尖峰电价、差别电价的宣传、咨询和具体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电价政策的调控能力。各用电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主要耗能设备的用电时间,在实行避峰就谷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各供用电企业要服从统一调度、令行禁止,共同维护供用电秩序,减少和避免临时停电造成的损失。
六、加强节约用电
加强节能节电宣传,提倡照明节能、办公节能、合理使用空调、优先选用节能型电器产品等,促进全社会节能节电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合理设置室内空调温度。市三电办和有关区县经委要组织有关供电企业进行检查,对浪费严重且拒不整改的,采取必要的限制用电措施。各用电企业要切实加强单位产品电力消耗的管理工作,对照已经出台的两批单位产品电力单耗限额,认真开展能源审计,规划和实施节能节电改造,抓好企业内部挖潜,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各单位在枯水期用电高峰期间出现的问题请按照现有渠道及时上报。(联系人:市三电办公室王节 联系电话:63681157)

市经委
市三电办
市电力公司
二ОО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