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海管字[2008]37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我国的大陆岸线、岛屿岸线及近岸海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稀缺和不可再生的空间资源。科学利用岸线和近岸海域资源,适度进行围填海活动,不仅能够保障国家能源、交通、工业等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的用海需求,同时能够有效缓解沿海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与建设用地供给不足的矛盾。然而,沿海地区对岸线和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却存在着简单、粗放等诸多问题。为了加强围填海造地的管理,保护稀缺岸线和近岸海域资源,现就围填海工程平面设计和整体布局(以下简称平面设计)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集聚趋势进一步加快,对海洋的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加剧。特别是在沿海大中城市及邻近地区,用于滨海城镇建设、港口码头建设、工业基地建设、围垦等围填海造地工程的数量和面积大幅度增加。但围填海方式大多采用海岸向海延伸、海湾截弯取直或利用多个岛屿为依托进行围填,忽视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价值。这不仅带来了自然岸线缩减、海湾消失、岛屿数量下降、自然景观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也造成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破坏,海水动力条件失衡,以及海域功能严重受损。
为此,必须尽快转变围填海造地工程设计理念,切实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的平面设计方式,全面提升围填海造地工程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海洋自然岸线、海域功能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实现科学合理用海。
二、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基本原则
我国海域南北跨度较大,海岸类型复杂,应当根据海岸自然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围填海造地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围填海造地的平面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保护自然岸线的原则。自然岸线是海陆长期作用形成的自然海岸形态,具有环境上的稳定性、生态上的多样性和资源上的稀缺性等多重属性。自然岸线一旦遭到破坏,很难恢复和再造,因此,进行围填海造地工程建设,应尽量不用或少用自然岸线,要避免采取截弯取直等严重破坏自然岸线的围填海造地方式。
(二)延长人工岸线的原则。围填海形成土地的价值主要取决于新形成土地的面积和新形成人工岸线的长度。人工岸线越长,则新形成土地的价值越大。因此,围填海工程的平面设计要尽量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延长人工岸线的长度,提高新形成土地的价值。
(三)提升景观效果的原则。围填海造地工程必然会改变岸线的自然景观,因此,对围填海新形成土地的开发利用,一定要十分注重景观的建设,一般情况下,应在人工岸线向陆一侧留出一定宽度的景观区域,进行必要的绿化和美化。同时要注意营造人与海洋亲近的环境和条件。
三、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主要方式
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核心是要由海岸向海延伸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人工岛式和多突堤式围填海,由大面积整体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多区块组团式围填海。平面设计要体现离岸、多区块和曲线的设计思路。主要方式包括:
(一)人工岛式围填海
采用人工岛式的围填海造地,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延长新形成土地的人工岸线,又可以不占用和破坏自然岸线。通过桥梁和隧道的方式连接人工岛与陆地,可以获得与延伸式围填海造地同样便利的交通条件。在海域条件适合的地区,采用人工岛式围填海造地应作为首选方式。
(二)多突堤式围填海
对于因工程建设需要,必须利用岸线向海延伸的围填海造地工程,要推广多突堤式围填海工程平面设计。这种平面设计的围填海工程,既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使用自然岸线,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延长新形成土地的人工岸线。除海域条件不适合的地区外,延伸式围填海造地工程应逐步做到全部采用多突堤式平面设计。
(三)区块组团式围填海
对于面积较大、用途多样性的围填海造地项目,可采取区块组团式围填海造地方式,即:根据用途需要,必须利用岸线的部分,采取多突堤式围填海方式,可以不利用岸线的部分,采取人工岛式的围填海方式。将多突堤式围填海和人工岛式围填海合理组合,可以实现上述两种围填海方式的优势互补。
四、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管理措施
在海域使用申请审批过程中,要加强对围填海工程平面设计方案的审查。申请人在提出围填海造地项目申请时,要同时提交工程平面设计方案。在海域使用审查过程中,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平面设计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凡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平面设计方案,应要求申请单位重新设计。在海域使用论证过程中,应将平面设计方案作为海域使用论证的重要内容。对符合平面设计基本原则的围填海造地工程,项目用海经批准后,可按实际围填海造地面积缴纳海域使用金。
为了鼓励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创新,国家海洋局将定期开展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检查评比工作,对优秀设计项目进行表彰。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平面设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宣传,积极推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方式的转变。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