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政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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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8]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政策试点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政策试点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国函〔2006〕52号),推进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搞好政策试点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煤炭城市和煤炭企业现状
为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试点城市选择煤炭工业比重大及高度依赖煤炭资源的大同、朔州、阳泉、长治、晋城、临汾、吕梁七个城市。试点企业选择煤炭开采时间长、从业人员多、接替产业发展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特别是今后资源枯竭问题严重的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五个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一)基本情况。
2006年,我省大同、朔州、阳泉、长治、晋城、临汾、吕梁七个产煤城市,原煤产量4.4万吨,占全省原煤总产量的88%;七个产煤城市煤炭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388亿元,占全省煤炭工业销售收入的73%,占七个城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43%;七个产煤城市煤炭工业完成增加值635亿元,占全省煤炭工业增加值的81%,占七个城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7%。
2006年,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五个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生产原煤2.28亿吨,占全省规模以上原煤总产量的45.9%,实现销售收入1074亿元,其中煤炭销售收入占62%。
(二)存在问题。
1.资源枯竭问题日显突出。目前,山西省煤炭资源的平均开采强度在25%以上,由于长时间、大规模、超强度开采,资源枯竭问题日显突出。“十五"期间,全省重点煤矿已有“一局十七矿"衰老矿井关闭破产,衰减生产能力1600万吨。据测算,预计2007到2020年,五个大型煤炭集团公司将有32处矿井面临资源枯竭,衰减生产能力约5400万吨。全省地方国有煤矿及乡镇煤矿,由于大部分矿井主要开采边角、浅层资源,批准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小,已开采多年,预计到2020年将有近三分之一的地方国有矿井资源枯竭,减少能力1亿吨,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大同、阳泉两市。大同市侏罗纪煤田,目前保有储量28.2亿吨,按现有开采能力和回采率计算,可服务13年左右。同煤集团公司本部的15个主产矿井中,有4个已关闭,2个正在实施关闭破产。阳泉市境内盂县煤矿剩余服务年限16年,平定煤矿剩余服务年限30年,郊区煤矿剩余服务年限不到10年,预计到2020年将有三分之二的矿井面临资源枯竭。目前,阳煤集团所属四矿已实行关闭破产,三矿已申请破产。
2.职工转产再就业矛盾突出。煤炭产业冗员增加、职工再就业压力大的问题非常突出。一方面,采煤方法的改革,采煤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井下作业人员大幅度减少。以西山矿区为例,10年前300万吨规模的矿井,井下作业人员在4000-5000人,而目前仅需1500人左右。如:即将投产的同煤塔山1500万吨矿井,井下作业人员仅需1400人左右,潞安屯留矿600万吨矿井,井下作业人员仅需1100人左右。另一方面,矿井资源枯竭,使煤炭职工成批下岗。“十五”期间,“一局十七矿”衰老矿井关闭破产,有9.8万人下岗。阳煤集团两个矿关闭破产将有7500人需要安置。据对2006到2020年5个大型煤炭集团32对关闭矿井测算,将有近10万人下岗。
3.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全省重点产煤地区煤炭工业单一发展,煤炭加工转化深度不够。七个煤炭城市煤炭、电力、焦化三个产业增加值占其全部工业增加值80%左右,占其GDP的40%左右。大同、朔州煤炭、电力两个产业分别占两市工业增加值的78%和77%。阳泉市虽然阳煤集团非煤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其营业收入接近50%,但整个城市除耐火材料、电解铝有较大发展外,其他产业发展不足。
4.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低。目前,全省煤炭资源回收率为43%,大部分乡镇煤矿开采方式落后,资源回收率在15%左右,同时由于其他产业发展不足,共生、伴生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据有关部门测算,每采1吨煤约损耗与煤炭资源共生、伴生的铝矾土、硫铁矿、高岭土、耐火粘土等矿产资源达8吨,每年因采煤排放的煤层气约116亿立方米,开采吨煤平均破坏水资源2.48立方米。
5.企业办社会包袱过重。煤炭企业办社会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目前,5个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共有企业办社会单位近600个,从业人员近6万人,每年支付企业办社会费用近30亿元。其中,仅各类学校就有205所,教职员工2.16万人,在校学生22.4万人,年发生费用3.67亿元。阳煤集团公司每年企业办社会净支出在2亿元以上,吨煤增加成本约7.15元。
二、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接替产业为目标,以资源型城市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建设转产园区,发展非煤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安置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推动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
(二)目标。
力争到2015年,通过自主发展和吸引外资,煤炭转型城市各培育2~3个新的支柱产业,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60~70%,服务业占全省GDP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通过延伸产业链,提高煤炭加工转化率,非煤产业比重达到50%以上。因资源枯竭关闭矿井职工和企业冗员,通过再就业培训和自谋职业,基本实现转岗就业。
大同市重点培育电力、煤化工、机械等支柱产业的发展,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60%以上;
朔州市重点培育电力、建材、轻工(主要是日用陶瓷、食品、特色纺织等)等支柱产业的发展,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60%以上;
阳泉市重点培育铝工业、建材、新材料(耐火材料、磁材、新型建材等)等支柱产业的发展,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70%以上;
长治市重点培育冶金、煤化工、机械、医药等支柱产业的发展,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70%以上;
晋城市重点培育电力、煤化工、建材、轻工等支柱产业的发展,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60%以上;
临汾市重点培育煤化工、冶金、铸造等支柱产业的发展,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70%以上;
吕梁市重点培育煤化工、冶金、建材等支柱产业的发展,非煤产业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70%以上。
三、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的主要方向
(一)鼓励发展煤炭高关联度产业。
1.建设一批大型坑口电厂,向全国提供清洁型能源,同时为煤炭城市发挥比较优势,发展高耗能、高附加值产业奠定基础。
2.发展一批煤矸石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3.发展一批大型煤化工产业项目,延长产业链条,实现化工用煤就地转化,建设国家煤基化工原材料生产基地。
4.加快煤炭伴生的铝土矿、煤质高岭岩、粘土矿等资源的开发,充分发挥煤炭城市资源与能源的双重优势,推进大型煤炭企业实现产业新扩张。
5.加快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二)鼓励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扩大新型产业规模。
1.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发展重型汽车、煤机成套设备、汽车配件、轨道交通设备、精密铸件,加大协作配套,延伸加工深度,开拓产品市场,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整体水平。
2.发挥我省资源优势,推进大型煤炭企业氧化铝项目建设,推进煤炭城市发展铝合金深加工产品。
3.推进煤炭城市钢铁联合企业在不新增产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技术工艺装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置换,调整钢材品种结构,发展国家鼓励的优质、新型钢材品种。
4.推进煤炭城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进一步做大做强医药、轻工、食品等产业规模。
(三)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重点是结合煤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改造、结合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结合棚户区改造、结合职工再就业,发展效益好、污染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在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同时,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协调发展。
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依托能源原材料,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网络,制订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加快资源型城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结合沉陷区和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地发展复垦农业、林牧业、养殖业及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
(四)整合资源,推进煤炭工业新型化改造。
根据煤炭企业资源枯竭情况,以大型煤炭企业为龙头,整合中小煤炭企业资源,补充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接替矿井,在保持能力稳定的同时,提高煤炭集约化生产水平,提高产业控制力和集中度。
四、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的推进重点
(一)建设一批新型产业园区。
“十一五”期间煤炭城市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管理集成、良性发展的要求,重点规划和建设一批转产园区,既为现有煤炭企业发展接替产业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又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建设平台。
1.大同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同煤集团大型高产高效矿井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以煤炭、电力、煤化工、高耗能产品、建材等为一体的循环经济园区。同时,在重点产煤县建设1-2个产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初具规模的塔山工业园区、大同医药工业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2.朔州市。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富甲工业园、同煤朔南工业园、云东工业园等园区建设,加快陶瓷、食品、建材产业的集群、积聚发展。
3.阳泉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围绕铝工业、耐火材料工业、新型建材工业发展规划,建设与完善奋飞铝工业园、白泉工业园、盂县西小坪耐火工业园等园区。
4.长治市。“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潞安矿业集团屯留煤-油园区、高河煤-电园区、潞城焦-化园区、东古电-化园区等工业园区的建设。同时,推进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屯留康庄工业园区、潞宝生态工业园区、常平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发展。
5.晋城市。“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巴公化工工业园区、高平西部化工工业园区、阳城建筑陶瓷工业园区、富士康科技工业园等园区的发展。
6.临汾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在加快洪洞煤化工园区、曲沃冶金生态工业园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煤化工、铸造产业的集群发展,扩大规模。
7.吕梁市。“十一五”期间重点扩大夏家营生态工业园、三泉煤化工业园、百金堡工业园等园区规模,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焦化资源综合利用和深加工发展。
(二)加快重大转产项目实施。
推进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必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重大接替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多元产业格局的形成。
1.电源建设项目。根据我省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国家核定我省新建电源总规模,7个煤炭城市和5个大型煤炭企业进一步完善电源项目建设规划,加快已核准项目的实施,同时,优先向国家推荐规划的大型坑口电源项目和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2.氧化铝建设项目。推进阳煤集团、同煤集团氧化铝项目的建设,推进山西焦煤集团吕梁兴县铝土矿资源的开发和氧化铝项目建设。
3.冶金产业重点项目。要加快太钢吕梁500万吨特钢项目建设和对省内钢铁企业的整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要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置换,推进资源型城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和钢材品种结构调整项目。要加快一批铝镁深加工项目的实施。
4.煤化工产业重点项目。重点推进同煤集团、焦煤集团、阳煤集团甲醇、二甲醚、聚氯乙烯项目及潞安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煤基合成油示范项目。推进宏特4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三维1,4-丁二醇及下游产品改扩建、山橡3万吨氯丁橡胶项目的实施,加快天脊集团复肥、MDI等重大项目建设。
5.装备工业重点项目。全力推进重车及零部件项目建设,发展专用车,推进太重煤机采、掘、运成套化、系列化改造项目的开发,以大同车辆厂为龙头,以机车制造为核心,整合省内资源,建设我国重要的轨道交通产业化基地。发挥产煤城市生铁资源优势,抓好一批大型、高档、精密铸造项目,提高产业水平,扩大产业规模。
6.高产高效矿井项目。在保持总量基本平衡前提下,适度安排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内大型接替矿井建设,配套建设大型高效洗煤厂。
同时,进一步支持煤炭城市发展建材、医药、轻工、新型材料等产业项目。以上大部分项目已列入我省产业专项规划和大企业、大集团发展规划,根据各市和企业项目开发情况,及时调整补充。
(三)完善煤炭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重点完善煤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和制度建设,同时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企业自主筹资,政府适当帮助”的原则,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解决国有煤炭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把煤炭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采取企业拿一块、地方财政补一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一块的办法,逐步解决煤矿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问题。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功能。
2.促进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强全省特别是煤炭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就业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认真执行国家及省的有关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增强其吸纳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再就业。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就业援助,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的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健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设立创业专项资金,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创业就业,实施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发展中小企业。
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根据转型需求,每个煤炭城市要建设2-3个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煤矿企业用工逐步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对新从业人员,进行3-6个月的技能培训,通过考核鉴定达到上岗要求,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对于下岗职工,根据企业转产需要,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每个下岗职工具备1-2项新的劳动技能,从而顺利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4.做好煤炭资源枯竭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职工安置渠道、费用来源、经济补偿办法、离退休人员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及拖欠职工工资等费用总额和解决办法等,并监督落实。凡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不得进入破产法律程序。
5.规范煤炭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督促煤炭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并切实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其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备案。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劳部发〔2005〕24号)精神,切实做好调整煤矿井下工人艰苦岗位津贴工作,提高煤炭工人工资收入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要求,开展改革煤矿工时制度试点,逐步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到8小时以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
五、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指导下,由省经委负责经济转型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煤炭企业和煤炭城市要把转产、转型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抽调力量,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企业和城市间协调沟通服务机制,强化市矿协作,统筹规划,共同推进转产、转型。
(二)加大政策扶持
企业转产、城市转型重点涉及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资源政策和劳动保障政策,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在我省实施煤炭可持续发展试点提出的政策。涉及省里落实的政策,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从大局出发,积极予以支持。煤炭城市要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重点,把转产、转型摆在突出位置,在抓好上级政策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市的情况,“一市一策”、“一企一策”,制定推进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资金支持
煤炭企业转产实施转产项目,煤炭城市转型建立转产园区,解决煤炭职工生活保障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方面,煤炭城市和煤炭企业要自力更生,增强自身筹融资能力,多渠道筹集资金,调整投资结构。煤炭城市提取留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30%必须足额用于转产发展;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规定,将30%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企业转产、城市转型项目,突出支持装备制造业、医药、食品、轻纺工业及现代服务产业转产项目和转产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煤炭企业自提的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专款专用,都要用于企业转产和下岗职工培训及再就业。
(四)加大制度创新。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创新发展思路,打破原有的发展模式,从可持续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推进转产、转型工作。要重点推进财税体制、劳动用工制度、社会保障体制、投资体制的改革。大型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理顺母子公司体制。在发展转产项目上要进一步加大联合重组力度,实施产业整合战略。
(五)加大技术创新。
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发展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产项目一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坚决制止低水平项目建设。要加大产学研联合力度,一是加大产业化项目的联合攻关力度,推进科技产品的产业化,二是加大培训产业工人的力度,特别是在实施转产中亟需的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产业工人。
(六)进一步扩大开放。
针对煤炭企业发展接替产业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普遍匮乏的现状,要加大引进工作力度。煤炭城市要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的实施办法》(晋政发〔2006〕7号),制定更有力的推进措施,加大转产项目的引进力度。要建立转产项目库,通过各种渠道发布项目信息。大型煤炭企业要发挥招商引资的主导作用,拿出优质资产进行合资合作。要制定更灵活、优惠的政策,引进企业转产中亟需的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技术工人,对引进人才需政府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