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豫节减办[2008]2号关于做好近期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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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鹤政办[2008]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日,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豫节减办〔 2008 〕 2 号),对做好近期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丁巍市长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将该通知转发各县(区)、开发区、鹤煤集团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及早谋划、安排好明年的节能减排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丁巍市长的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等六个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继续稳步下降,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率明显高于去年同期,主要污染物 COD 和 SO 2 排放量继续保持削减态势。但是由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增长大量消耗资源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 6 月份以来,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增幅有所反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呈现小幅回落,个别省辖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给完成今年节能减排任务带来很大压力。为此,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优存量、控好增量,坚决遏制结构性耗能上升;加快重大工程建设,促进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排放总量双下降;强化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落实地方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通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确保全面完成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近期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小冶炼、小化工、小制砖等行业。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确保己关停的机立窑、小粘土砖瓦窑、小石灰窑、小土焦、小铁合金等落后生产设施全部拆除。确保今年完成淘汰小火电 100 万千瓦、造纸 13 万吨、电解铝 8.5 万吨、焦炭 60 万吨、铁合金 4.2 万吨、酒精 5.5 万吨的目标任务,形成年节能 126 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 2 万吨的能力。加强淘汰落后产能部门协调联动,发展改革、环保、监察、财政、国土、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工商、税务、质监、电力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近期,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去年和今年淘汰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二)严格新建项目能评和环评审查。严把新建项目能耗和环境准入审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和环保指标达不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超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以及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切实加强战略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认真做好钢铁、煤化工、电力等 8 个行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规划环评工作。加强对我省转移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节能和环保审查,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
(三)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管好用好国家节能减排奖补资金和省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列入国家支持的节能重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形成年节能 300 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开展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一批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脱氮设施建设,今年 9 月底前已建成的所有污水处理厂要按批复管网规模建成配套管网并完成环保验收,实现稳定运营, 10 月底前要实现全省联网,年底前 10 座省辖市污水处理厂完成脱氨改造任务。加快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和火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今年年底前,全省 12.5 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和 5 万千瓦以上供热机组脱硫设施必须建成投运。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抓紧出台电力、煤炭、有色、钢铁、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实施方案,重点抓好 300 多家年综合能耗在 5 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力争全年实现节能 350 万吨标准煤。组织开展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争取完成国家下达的 360 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落实好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政策。完成郑州、洛阳和省直机关等三家试点 200 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形成年节电 8000 万千瓦时的能力;争取今年年底前,省直机关全部取消直接燃煤供热锅炉,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完成照明节能灯具更新改造。积极推动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绿色财政、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等环境经济政策的建立完善。
(五)抓紧做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按照《 2008 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省环保局等部门要督促省辖市政府完成污水处理厂脱氮、刚玉、电石等高耗能企业整治等年度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加大对禹州的小耐火材料群、南阳蒲山镇等已治理区域后督查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六)加大农村节能环保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和生活污染治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推进“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今年年底前, 200 个行政村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 11 月底, 40 个重点养殖县的 218 家畜禽养殖企业,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达标排放”。
(七)加强节能减排监督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 2008 年上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幅度较低的郑州、安阳、鹤壁、焦作、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济源等 10 个省辖市,进行一次节能专项检查。加快省辖市第二、三期城市污水赴理厂和造纸、化工、制药等企业深度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对己建成脱硫设施电力企业的现场监督核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坚持实行环保后督察、节假日环境监管、领导分片督导环保重点工作等制度,使各项污染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抓紧建成覆盖全省、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为环境监管和减排核算提供技术保障。
(八)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较差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有关部门要严格限制其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必要时实行“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较好的省辖市、县(市)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研究建立完善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九)积极推进节能减排监察体系建设。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监察机构建设,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加强省市县三级节能减排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县级环保局机构编制以及行政执法权问题调研工作。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使环境保护更好地参与综合决策。加强农村节能环保工作的机制建设。加快制定节能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等办法,制订发布化工、建材、冶金、电力等高耗能行业 33 个能耗限额标准。
(十)强化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能源紧缺体验、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电梯使用、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普及使用节能产品、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能行动。继续推进“双比双降”节能竞赛和青少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各省辖市和巩义等六个扩权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认真落实省政府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和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本地区年度节能减排目标;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本部门、本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为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