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17: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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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各市(州)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
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在到全国数据汇总仅有一年多一点时间,第二次土地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我省土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掌握各地土地调查进展情况,研究各地土地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奋力推进我省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开展,省土地调查办将从7月中旬开始,开展对全省17个市(甘孜、阿坝、凉山和巴中召开专题会)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组织方面:
1.机构、人员组成、工作方式等;
2.土地调查经费预算、落实情况;
3.项目招投标及调查单位落实情况;
4.存在主要问题。
(二)农村土地调查方面
1.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方案、方法、技术路线、工作进展;
2.调查基础资料情况;
3.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三)城镇土地调查方面
1.城镇土地调查已有资料现状;
2.工作方案、技术路线,工作进展;
3.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四)其他方面
1.基本农田资料收集准备情况;
2.确保本地区土地调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保障措施。
3.下一步工作安排;
4.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有哪些经验、教训和建议。
二、督查方法
本次督查本着切实推进各地土地调查工作进展和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实地抽查和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地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每个督查组负责3-4个市,每组除对市级土地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外,抽查和重点检查困难较大的县级土地调查工作。
三、具体要求
1.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时间进行。检查组要提前与所检查市取得联系,安排好检查日程。
2.检查组要深入基层,全面掌握了解全省各地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及存在问题,检查结束后,汇总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 解晓宏(地籍处处长、省调查办副主任)
成员 蒲体信 王竹山 胡绍永
检查地点:成都 雅安 乐山
第二组 组长 李何超(省规划院院长、省调查办副主任)
成员 汪四文 葛洁  陈曦
检查地点 广元 绵阳 资阳
第三组 组长 王振山(地籍处副处长、省调查办副主任)
成员 朱健 缪文
检查地点 自贡 内江 泸州 宜宾
第四组 组长 李涛(地籍处副处长、省调查办副主任)
成员 申京诗 陈于林
检查地点 眉山  德阳  遂宁
第五组 组长 王玉川(省规划院副院长、省调查办副主任)
成员 肖波 戈乐
检查地点 南充 广安 达州 攀枝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