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文号: 妇字[2010]40号
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
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
(妇字〔2010〕40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女性人才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现就全国妇联做好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大意义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资源强国攀登的奋斗目标和发展途径。《人才规划纲要》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方针、战略布局和目标任务,强调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等,为女性人才成长创造了条件。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人才规划纲要》的战略意义,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女性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二十一世纪是创造的世纪,是人才发展、人才竞争的世纪。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重任,面对空前的综合国力竞争,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资源强国的转变,迫切需要占人力资源半数、蕴藏着巨大人才资源的广大女性的参与和贡献,迫切需要优化人才的分布、层次、类型、性别等结构,不断提升以高层次、高技能为重点的各类女性人才资源数量与质量,充分发挥女性人才作用。广大女性人才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社会实践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开拓创新,拼搏进取,成为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生力军。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要求,也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客观要求。女性人才成长状况是衡量妇女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女性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类女性人才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女性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女性人才发展状况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当今世界潮流还有相当差距。各类人才队伍中女性人才总量偏少、结构不尽合理,各级决策领域女性比例偏低,尊重女性人才发展规律的培养选拔政策有待完善,分性别统计的国家人才发展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健全等。这表明女性人才的成长和发展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制度、政策、资源以及社会舆论等各个方面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在人才发展战略和措施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促进更多女性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性别平等和谐发展。
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推动妇女事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妇女事业发展的关键是广大妇女综合素质的提高、妇女人才的全面发展。当前,妇女事业的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只有破除束缚女性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女性人才的创造活力,才能进一步增强妇女事业的生机和活力。只有大力培养造就各个领域的女性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女性人才,通过她们带动广大女性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积聚才智、无私奉献,才能实现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
新形势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坚持以推进政策优化环境、服务妇女提高素质、服务社会提供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女性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女性人才数量、素质、结构科学发展为重点,探索建立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的工作部门调研督查联动、政策推进联动、宣传教育联动、推优荐才联动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女性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加强女性人才能力建设,优化女性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女性人才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女性人才工作创新的基础环节给予高度重视,发挥妇联的组织网络、研究网络优势,对事关女性人才发展的战略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问题,通过推动纳入党政工作调研、承接项目自主调研、联合调研等方式,开展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掌握女性人才队伍现状以及制约发展因素,为女性人才工作规划、决策提供基础支持。
着力研究女性人才成长规律。要充分运用科学方法,深入研究女性人才成长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研究各类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年龄规律、培养开发规律、使用管理规律,提出推进人才性别平等发展的政策建议。要抓住影响女性人才发展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研究。要加强人才的性别比较研究和国内外对比研究,形成科学的理论成果,指导女性人才发展的实践。
着力推动制定女性人才成长法规政策。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女性人才发展的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立足中国国情,参考借鉴国外性别平等发展政策进行有效的政策论证,为国家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及时提出有利于各类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建议和有效措施。要结合国家和地方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推动性别平等理念与方法纳入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法规和政策,努力推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补充、细化和完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制定的进程,及时提出促进人才平等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共政策的性别公正。当前要着力做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
着力推动相关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与完善。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立法机构、决策机构,向社会宣传性别平等法规政策对于体现社会公正、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意义。要积极做好“两会”提案议案工作,通过参政议政“绿色通道”,反映和推动解决女性人才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推动性别平等发展政策的落实。要密切关注重大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对女性人才成长的影响,随时跟进调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以女性人才发展带动女性群体全面发展。当前要推动实施高层次人才男女同龄退休政策,充分发挥女性人才资源的作用;推动提高农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比例,促进男女平等参政议政;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女性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工作合力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密切配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组织和妇联团体会员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妇联各工作协调机构作用,主动作为,合作协作,形成推动女性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
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人才总体规划。要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纳入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完善培养选拔政策措施。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协助政府制定妇女发展纲要,把女性人才发展目标纳入纲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健全监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为各类女性人才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积极推动健全各类人才性别结构统计监测制度。要推进人才工作的分性别统计,推动建立健全人才分性别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对人才贡献率、人才规模与素质、人才数量与所占比例的分性别统计,加强对各类女性人才的监测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类女性人才队伍的发展状况与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女性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类女性人才的作用。
积极推进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妇女组织、妇女社团集聚大批女性人才的优势,健全妇联女性人才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女性人才信息进行分类、滚动管理。进一步拓展推荐女性人才渠道,完善推荐机制,定期、即时或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前夕向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推荐各类女性人才。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培养、推荐女性入党积极分子,把壮大女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与推进各类女性人才成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推进妇联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输送女干部工作力度。
积极搭建女性人才交流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谊、联系、联合的优势,发挥引导、服务、凝聚的作用,通过开展联谊活动、举办发展论坛、实施牵手行动、推动成立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团体等,搭建女性人才之间交流思想、增进共识、促进发展的平台,搭建妇联组织与各类女性人才之间沟通信息、了解意愿、研究问题、提供服务的平台,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女性社团之间合作发展的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妇女组织联合联动,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全国妇联要继续拓展组织网络建设,继续与中国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三)加强教育培训,为女性人才提高素质增强实力提供服务
提高素质,增强实力,是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人才强国战略要求,落实“两个大规模”的战略部署,推动国家加大对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女性人才教育培训的投入,建立项目激励制度,实行积极的性别倾斜政策,着重理论武装、知识更新、技能提升。
积极推进 “四自”教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辟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四自”精神,宣传“四自”典型,使“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成为时代女性普遍的价值追求。要组织优秀女性人才走进校园,与女大学生开展交流对话,坚定信念,分享经验,砥砺意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女性人才投身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更加自尊,尊重自己的人格,捍卫自己的尊严;更加自信,对事业充满信心,依靠自己的能力去实现所追求的目标;更加自立,强化独立的意识,在主动奉献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加自强,不怕困难、不怕挫折,顽强拼搏、奋发进取,成为国家建设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
积极推动女性人才特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女领导干部培训,帮助她们全面了解妇女发展状况,增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意识,全面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依托团体会员推进女职工岗位培训,推进女性经营管理者、女专业技术人才拓展视野、提升业务能力培训。依托政府资源,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推动“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政府培训计划提高农村妇女参训率。继续推进全国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推进巾帼家政培训。要大力推动妇女儿童社会工作培训,推进妇女儿童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培训资源功效。要努力办好女子院校、妇干校、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妇女人才培训中心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他们在知识信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要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种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女性教育培训,为提高女性综合素质、促进女性全面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宣传激励,为女性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大力倡导“四自”精神,选树先进典型,破除束缚女性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影响,不断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注重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多媒体方式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现代社会性别理念与方法,推动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纳入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积极推动性别平等发展课程纳入党校、行政院校等领导干部必修课程,纳入高等院校学生公共必修课程。推动完善中小学教科书性别教育题材,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开设社会性别课程,积极推动构建尊重女性人才、关心女性人才、保护女性人才、成就女性人才的社会风尚,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依托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宣传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宣传女性人才成长规律研究成果。推动并配合党政部门,宣传促进女性人才资源开发与使用、改善人才性别结构、激励女性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积极成效。着力改变传统的人才观念,树立女性人才资源观,推动人才工作新思想新要求新政策的传播与实践。
大力宣传优秀女性人才典型。要坚持正确的人生导向和价值导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大讲堂、报告会、影视剧制作等形式,大力表彰优秀女性人才典型,广泛宣传优秀女性人才的业绩、品德与境界,激励广大妇女学先创优,争当时代新女性,营造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女性人才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女性人才工作,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一项全局性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 也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妇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取得实效。
科学定位,统筹推进。各级妇联要深刻理解妇联组织在人才工作中承担的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找准定位,着力在法规政策论证与推动上加强调研、当好参谋,在社会文化舆论宣传上主动作为、加强监督,在妇联系统人才成长上加大投入、加强培养使用。科学定位,推动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借势借力,统筹推进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切实把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摆上各级妇联的重要日程。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格局。全国妇联成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的统一领导。
健全制度,务求实效。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年度工作会议制度,统筹年度人才工作重点,整合资源,高质量高效益推进。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人才工作激励制度,把法规政策源头参与成效、部门和单位干部培养使用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促进人才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 国 妇 联
2010年11月26日
发布文号: 妇字[2010]40号
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
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
(妇字〔2010〕40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女性人才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现就全国妇联做好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大意义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资源强国攀登的奋斗目标和发展途径。《人才规划纲要》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方针、战略布局和目标任务,强调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等,为女性人才成长创造了条件。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人才规划纲要》的战略意义,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女性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二十一世纪是创造的世纪,是人才发展、人才竞争的世纪。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重任,面对空前的综合国力竞争,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实现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才资源强国的转变,迫切需要占人力资源半数、蕴藏着巨大人才资源的广大女性的参与和贡献,迫切需要优化人才的分布、层次、类型、性别等结构,不断提升以高层次、高技能为重点的各类女性人才资源数量与质量,充分发挥女性人才作用。广大女性人才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社会实践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开拓创新,拼搏进取,成为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生力军。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要求,也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客观要求。女性人才成长状况是衡量妇女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女性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类女性人才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女性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女性人才发展状况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当今世界潮流还有相当差距。各类人才队伍中女性人才总量偏少、结构不尽合理,各级决策领域女性比例偏低,尊重女性人才发展规律的培养选拔政策有待完善,分性别统计的国家人才发展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健全等。这表明女性人才的成长和发展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制度、政策、资源以及社会舆论等各个方面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在人才发展战略和措施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促进更多女性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性别平等和谐发展。
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推动妇女事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妇女事业发展的关键是广大妇女综合素质的提高、妇女人才的全面发展。当前,妇女事业的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只有破除束缚女性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女性人才的创造活力,才能进一步增强妇女事业的生机和活力。只有大力培养造就各个领域的女性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女性人才,通过她们带动广大女性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积聚才智、无私奉献,才能实现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
新形势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人才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坚持以推进政策优化环境、服务妇女提高素质、服务社会提供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女性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女性人才数量、素质、结构科学发展为重点,探索建立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的工作部门调研督查联动、政策推进联动、宣传教育联动、推优荐才联动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女性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加强女性人才能力建设,优化女性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女性人才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女性人才工作创新的基础环节给予高度重视,发挥妇联的组织网络、研究网络优势,对事关女性人才发展的战略问题、重大问题、热点问题,通过推动纳入党政工作调研、承接项目自主调研、联合调研等方式,开展深入科学的调查研究,掌握女性人才队伍现状以及制约发展因素,为女性人才工作规划、决策提供基础支持。
着力研究女性人才成长规律。要充分运用科学方法,深入研究女性人才成长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研究各类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年龄规律、培养开发规律、使用管理规律,提出推进人才性别平等发展的政策建议。要抓住影响女性人才发展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研究。要加强人才的性别比较研究和国内外对比研究,形成科学的理论成果,指导女性人才发展的实践。
着力推动制定女性人才成长法规政策。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女性人才发展的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立足中国国情,参考借鉴国外性别平等发展政策进行有效的政策论证,为国家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及时提出有利于各类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建议和有效措施。要结合国家和地方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推动性别平等理念与方法纳入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法规和政策,努力推动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补充、细化和完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制定的进程,及时提出促进人才平等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共政策的性别公正。当前要着力做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
着力推动相关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与完善。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立法机构、决策机构,向社会宣传性别平等法规政策对于体现社会公正、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意义。要积极做好“两会”提案议案工作,通过参政议政“绿色通道”,反映和推动解决女性人才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推动性别平等发展政策的落实。要密切关注重大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对女性人才成长的影响,随时跟进调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以女性人才发展带动女性群体全面发展。当前要推动实施高层次人才男女同龄退休政策,充分发挥女性人才资源的作用;推动提高农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比例,促进男女平等参政议政;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为女性人才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工作合力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密切配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组织和妇联团体会员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妇联各工作协调机构作用,主动作为,合作协作,形成推动女性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
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人才总体规划。要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纳入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完善培养选拔政策措施。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协助政府制定妇女发展纲要,把女性人才发展目标纳入纲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健全监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为各类女性人才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积极推动健全各类人才性别结构统计监测制度。要推进人才工作的分性别统计,推动建立健全人才分性别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对人才贡献率、人才规模与素质、人才数量与所占比例的分性别统计,加强对各类女性人才的监测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类女性人才队伍的发展状况与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女性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类女性人才的作用。
积极推进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妇女组织、妇女社团集聚大批女性人才的优势,健全妇联女性人才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女性人才信息进行分类、滚动管理。进一步拓展推荐女性人才渠道,完善推荐机制,定期、即时或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前夕向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推荐各类女性人才。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培养、推荐女性入党积极分子,把壮大女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与推进各类女性人才成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推进妇联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输送女干部工作力度。
积极搭建女性人才交流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谊、联系、联合的优势,发挥引导、服务、凝聚的作用,通过开展联谊活动、举办发展论坛、实施牵手行动、推动成立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团体等,搭建女性人才之间交流思想、增进共识、促进发展的平台,搭建妇联组织与各类女性人才之间沟通信息、了解意愿、研究问题、提供服务的平台,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女性社团之间合作发展的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妇女组织联合联动,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全国妇联要继续拓展组织网络建设,继续与中国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三)加强教育培训,为女性人才提高素质增强实力提供服务
提高素质,增强实力,是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人才强国战略要求,落实“两个大规模”的战略部署,推动国家加大对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女性人才教育培训的投入,建立项目激励制度,实行积极的性别倾斜政策,着重理论武装、知识更新、技能提升。
积极推进 “四自”教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辟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四自”精神,宣传“四自”典型,使“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成为时代女性普遍的价值追求。要组织优秀女性人才走进校园,与女大学生开展交流对话,坚定信念,分享经验,砥砺意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女性人才投身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更加自尊,尊重自己的人格,捍卫自己的尊严;更加自信,对事业充满信心,依靠自己的能力去实现所追求的目标;更加自立,强化独立的意识,在主动奉献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加自强,不怕困难、不怕挫折,顽强拼搏、奋发进取,成为国家建设的主人、自己命运的主人。
积极推动女性人才特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女领导干部培训,帮助她们全面了解妇女发展状况,增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意识,全面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依托团体会员推进女职工岗位培训,推进女性经营管理者、女专业技术人才拓展视野、提升业务能力培训。依托政府资源,开展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创业就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推动“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政府培训计划提高农村妇女参训率。继续推进全国农村妇女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制播工作,推进巾帼家政培训。要大力推动妇女儿童社会工作培训,推进妇女儿童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培训资源功效。要努力办好女子院校、妇干校、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妇女人才培训中心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他们在知识信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要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种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女性教育培训,为提高女性综合素质、促进女性全面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宣传激励,为女性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大力倡导“四自”精神,选树先进典型,破除束缚女性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影响,不断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注重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多媒体方式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现代社会性别理念与方法,推动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纳入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积极推动性别平等发展课程纳入党校、行政院校等领导干部必修课程,纳入高等院校学生公共必修课程。推动完善中小学教科书性别教育题材,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开设社会性别课程,积极推动构建尊重女性人才、关心女性人才、保护女性人才、成就女性人才的社会风尚,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依托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宣传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宣传女性人才成长规律研究成果。推动并配合党政部门,宣传促进女性人才资源开发与使用、改善人才性别结构、激励女性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积极成效。着力改变传统的人才观念,树立女性人才资源观,推动人才工作新思想新要求新政策的传播与实践。
大力宣传优秀女性人才典型。要坚持正确的人生导向和价值导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大讲堂、报告会、影视剧制作等形式,大力表彰优秀女性人才典型,广泛宣传优秀女性人才的业绩、品德与境界,激励广大妇女学先创优,争当时代新女性,营造有利于女性人才成长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女性人才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女性人才工作,促进女性人才成长,是一项全局性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 也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妇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取得实效。
科学定位,统筹推进。各级妇联要深刻理解妇联组织在人才工作中承担的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找准定位,着力在法规政策论证与推动上加强调研、当好参谋,在社会文化舆论宣传上主动作为、加强监督,在妇联系统人才成长上加大投入、加强培养使用。科学定位,推动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借势借力,统筹推进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切实把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摆上各级妇联的重要日程。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格局。全国妇联成立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工作的统一领导。
健全制度,务求实效。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年度工作会议制度,统筹年度人才工作重点,整合资源,高质量高效益推进。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人才工作激励制度,把法规政策源头参与成效、部门和单位干部培养使用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促进人才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 国 妇 联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