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文号: 残联厅[20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参加2011年中国残疾人乒乓球公开赛,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于2011年6月13日起组织乒乓球项目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集训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7月20日(共计38天)。
报到时间:2011年6月13日。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福州训练基地(乒乓球)。
三、参训人员
领队:陈亦新(福建)
教练员:
赵守礼(黑龙江)袁锋(山东)林秀炳(福建)郭西京(陕西)衡新(江苏)马平香(河南)
工作人员:4人
陪练员:12人
护理员:2人
男运动员:16人
葛扬(河北)赵帅(河北)高延明(辽宁)马麟(黑龙江)
赵平(黑龙江)冯攀峰(江苏)郭兴元(江苏)曹宁宁(江苏)孙厨人(浙江)陈超(福建)叶超群(福建)赵裔卿(山东)
吕晓磊(山东)张岩(河南)廖克力(重庆)连浩(甘肃)
女运动员:14人
茅经典(北京)张淼(北京)潘梦忆(上海)刘静(江苏)
李倩(江苏)周影(江苏)顾改(江苏)张变(江苏)
侯春晓(安徽)刘美丽(安徽)范蕾(河南)柳萌(湖北)
虞海莲(海南)杨倩(陕西)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福州训练基地(乒乓球)。
联系人:陈亦新
电话:0591-87111985
传真:0591-83579132
五、要求
(一)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二)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要组成集训领导小组,积极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协调解决集训中发生的问题,并提供良好的食宿、训练场地及器材、后勤等方面的保障。妥善安排运动员训练,注意加强卫生和医疗监督,为集训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国家残疾人集训队工作规范》相关规定。集训队实行领队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末将队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五)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发布文号: 残联厅[201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参加2011年中国残疾人乒乓球公开赛,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于2011年6月13日起组织乒乓球项目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集训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7月20日(共计38天)。
报到时间:2011年6月13日。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福州训练基地(乒乓球)。
三、参训人员
领队:陈亦新(福建)
教练员:
赵守礼(黑龙江)袁锋(山东)林秀炳(福建)郭西京(陕西)衡新(江苏)马平香(河南)
工作人员:4人
陪练员:12人
护理员:2人
男运动员:16人
葛扬(河北)赵帅(河北)高延明(辽宁)马麟(黑龙江)
赵平(黑龙江)冯攀峰(江苏)郭兴元(江苏)曹宁宁(江苏)孙厨人(浙江)陈超(福建)叶超群(福建)赵裔卿(山东)
吕晓磊(山东)张岩(河南)廖克力(重庆)连浩(甘肃)
女运动员:14人
茅经典(北京)张淼(北京)潘梦忆(上海)刘静(江苏)
李倩(江苏)周影(江苏)顾改(江苏)张变(江苏)
侯春晓(安徽)刘美丽(安徽)范蕾(河南)柳萌(湖北)
虞海莲(海南)杨倩(陕西)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福州训练基地(乒乓球)。
联系人:陈亦新
电话:0591-87111985
传真:0591-83579132
五、要求
(一)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二)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要组成集训领导小组,积极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协调解决集训中发生的问题,并提供良好的食宿、训练场地及器材、后勤等方面的保障。妥善安排运动员训练,注意加强卫生和医疗监督,为集训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国家残疾人集训队工作规范》相关规定。集训队实行领队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末将队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五)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