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0年07月13日0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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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潮府办[2009]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3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我市流行扩散。
二、要坚持“强化防控措施,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原则,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第二届粤东侨博会期间和人群聚集场所、学校、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对重症病人要及早发现、及早治疗,确保我市无重大的聚集性甲流疫情发生。
三、市卫生、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明电[2009]106号)的工作部署,认真制订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接种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接种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落实好防控物资和药品,加强救治能力尤其是对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我市救治水平。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面提升群防群控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社会的影响,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