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文号:
(1975年3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根据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提出的关于特赦释放全部在押战争罪犯的建议,决定:
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行特赦释放,并予以公民权。
这个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