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工作推进组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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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办函[2012]1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3个工作推进组,并设立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协调办公室。现将3个推进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化工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

组 长:马俊清 副省长

副组长:张宝田 省政府副秘书长

隋忠诚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李耀民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才办主任

刘乃季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曹大卫 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张伟民 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勇兵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伟汉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杨海廷 省财政厅副厅长

崔力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田玉山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相民 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 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丰艳 省农委副主任

韩英珍 省商务厅副厅长

侯明山 省卫生厅副厅长

沈德生 省地税局副局长

关景富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杜士军 省质监局副局长

高金晔 省广电局副局长

王智初 省统计局副局长

迟 闯 省经合局副局长

赵旭东 省法制办副主任

郑建林 省能源局副局长

曹今光 省物价局副局长

郭洪志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罗 庚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唐立新 省金融办总经济师

辛国仁 省国税局副局长

万恒忠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孙玉宁 长春海关副关长

李 冰 中科院长春分院副院长

付 裕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子军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局长

肖万民 长春市副市长

崔振吉 吉林市副市长

张凯明 四平市副市长

孟祥杰 辽源市副市长

翟宪枝 通化市副市长

裘会文 白山市副市长

吴兴宏 松原市副市长

裴 中 白城市副市长

冯 君 延边州副州长

霍建军 长白山管委会副主任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曹大卫兼任。

二、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

组 长:王祖继 副省长

副组长:柳 青 省政府副秘书长

常 明 省工业信息化厅厅长

成 员:曹大卫 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张伟民 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厅长

陈维友 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福军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海廷 省财政厅副厅长

田玉山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相民 省环保厅副厅长

李恩会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艺新 省国资委副主任

沈德生 省地税局副局长

金窗爱 省质监局副局长

于颖哲 省国税局总审计师

付炳锋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李 明 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侯建民 长春市副市长

崔振吉 吉林市副市长

陈振虎 四平市副市长

孟祥杰 辽源市副市长

刘乃军 通化市副市长

裘会文 白山市副市长

李 岩 松原市副市长

李明伟 白城市副市长

李景浩 延边州副州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信息化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厅长张伟民兼任。

三、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推进组

组 长:王化文 副省长

副组长:李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毛 健 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曹大卫 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马 军 省工业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伟汉 省科技厅副厅长

高 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兆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丰艳 省农委副主任

秦海涛 省卫生厅副厅长

沈德生 省地税局副局长

刘景平 省工商局副局长

孙秀文 省质监局副局长
郭洪志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智初 省统计局副局长

王永忠 省法制办副主任

罗 庚 省中医药局副局长

于颖哲 省国税局总审计师

肖万民 长春市副市长

崔振吉 吉林市副市长

王顺军 辽源市副市长

刘乃军 通化市副市长

陈耀辉 白山市副市长

李景浩 延边州副州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副厅长张伟汉兼任。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协调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和文件;综合汇总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评价工作;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机制建设。

各推进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产业运行分析及问题研究,提出加快培育发展相关产业的对策、措施;定期向综合协调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产业推进的其他工作。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组、吉林省光电子信息产业推进组、吉林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推进组、吉林省医药产业发展推进组同时撤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