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0年07月06日23: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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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废止《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