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二000年七月二十四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万州移民开发区黔江开发区以及撤销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设立黔江区的批复》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以及渝委发[2000]28号文件《关于调整万州移民开发区和黔江开发区行政体制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一、成立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主持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组下设选举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二、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二百三十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二十七名。
三、撤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黔江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四、黔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行使到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选举产生为止。
发布文号:
(二000年七月二十四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万州移民开发区黔江开发区以及撤销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设立黔江区的批复》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规定以及渝委发[2000]28号文件《关于调整万州移民开发区和黔江开发区行政体制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一、成立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主持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组下设选举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二、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二百三十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二十七名。
三、撤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黔江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四、黔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行使到黔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选举产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