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文号:
中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2月19日至21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山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批准中山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中山市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中山市2003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